2022年甘肃酒泉玉门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1人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1-31 17:45 分类:招警&辅警 浏览:1019 评论:0
玉门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规范标准和程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91名,其中,局机关各部门10名、交警大队30名、特警大队20名、各派出所31名。
三、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 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并服从岗位分配、调配;
4.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 年龄在18周岁(200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7年12 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6.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男性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单侧校正视力在4.8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7. 符合政审条件。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审办法执行;
8.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伍军人及军(警)校应往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9.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⑵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⑶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⑷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⑸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⑹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⑺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
⑻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违反《国家信访条例》,就同一信访事项多次闹访缠诉或越级上访,曾被信访部门告诫或被公安机关处罚的;
⑼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与报名。通过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序号。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本次招聘按规定缴纳考务费150元。
报名地点:玉门市公安局413办公室、二楼值班室。
报名时间: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1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身体五官进行目测,对身高、视力等按照公告要求标准进行初步测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予报名。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占总成绩的60%)。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参加笔试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答题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笔试成绩通过政府网公告栏及“玉门公安”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占总成绩的40%)。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招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等内容。面试现场评分,实行百分制。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环节,未参加面试的不得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评分标准按具体细则执行, 由市人社局和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有一项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程序。体能测评项目为: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纵跳摸高。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体能测试达标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按程序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而造成缺额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审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由市公安局会同人社局进行政审考察。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察环节。
(八)公示聘用。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对初步确定的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由市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与市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到指定岗位工作。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或严重违反公安局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聘用合同的行为,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五、聘用待遇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今后续聘、解聘、辞退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工资按照省市公安机关薪酬管理办法执行。聘用人员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市公安局按照《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具体负责日常管理等工作,并建立聘用人员的人事、工作信息资料档案。对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人民警察招录考试。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参加报考各环节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了解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卡”、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考过程全程佩戴口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及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与报名。应聘人员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以及伪造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因隐瞒引起疫情传播影响公共安全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说明。
报名电话:0937-5907021、0937-5907022
监督电话:0937-3351860、0937-5907015
玉门市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
辅助人员领导小组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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