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省兰州交通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专职辅导员1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文件精神及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相关安排,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兰州交通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专职辅导员1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四)年龄要求为1990年1月6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列表。
二、引进层次和待遇
(一)引进层次
按照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进行层次认定,分为四类。
(二)引进待遇
1.进入学校事业编制。
2.提供税前安家费:第①类26万元,第②类21万元,第③类15万元,第④类2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费:第①类15-25万元(一人一议),第②类12万元,第③类10万元,第④类3万元。
4.除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外,自入职起两年内享受校内副教授绩效工资。
5.入选第四层次①类的博士(含博士后),可选择享受一次性提供住房补贴30万元(税前),不再参与校内住房分配;或享受不超过五年的租房补贴(2400 元/月)。②类博士提供不超过五年的租房补贴(2400 元/月)。
6.对确定的拟引进博士,在未办理完成入职手续前已在我校工作的,实行临聘制度,兑现临聘工资7500元/月。
7.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在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办理、税收减免、安家补贴(20万元)、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就医保障、免费旅游等方面享受优质待遇与服务。
8.以人事代理方式解决①类、②类博士的配偶工作,博士配偶一般应当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9.在招聘岗位工作满4年后,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可以转入教学科研岗位。
10.学校幼儿园、附小、附中均为兰州市稀缺优质教育资源,为子女入园入学提供全面保障。
三、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 | 岗位等级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学生工作部(处) | 专技10级 | 2501001 | 专职辅导员 | 10 | 交通运输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 | |
3 | 心理学、教育学 | 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一定的教育教学、心理咨询、危机干预能力,具有1年以上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一线工作实习或者实践经历。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报名人员登录招聘系统(http://zhaopin.lzjtu.edu.cn/)注册后报名。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须如实在招聘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简历、身份证、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政治面貌证明材料(由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或党总支出具)及其他相关材料。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专业及毕业时间证明扫描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扫描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1. 面试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全面考核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评判。
2.对考核的人员统一进行心理测验,心理测验运用标准化量表测试,心理测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审查和人事档案审核,对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在兰州市内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一般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我校组织。对通过面试考核和体检的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及审批
学校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经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不予审批。
(七)备案及聘用
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对经批准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二)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兰州交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民安 夏文卿
联系电话:0931-4938751
监督电话:0931-4955658
网址:http://rsc.lzjtu.edu.cn/
邮箱:zhaopin@mail.lzjtu.cn
原标题:兰州交通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专职辅导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c.lzjtu.edu.cn/info/1155/34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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