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天水市招聘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149人公告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届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甘教师函〔2024〕32号)、《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5届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签约活动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天水市公开招聘2025届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5届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含部属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计划”师范生、甘肃省省属公费师范生、甘肃省“优师计划”师范生。
二、招聘计划
天水市各县区共计划招聘2025届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149名。其中秦州区4名、麦积区8名、秦安县18名、甘谷县16名、武山县37名、清水县33名、张家川回族自治县33名。具体岗位需求见《天水市公开招聘2025届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相当程度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2.政治素质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教师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2025年7月31日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在各类考试中有舞弊等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参加我市各类就业考试已签约的。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1日(周二)15:00-17:30
报名地点: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未来书院一楼
符合条件的2025届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可根据公布的岗位需求计划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考生填写《天水市公开招聘2025届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将报名表一式一份交岗位对应县区进行登记。报名登记表上照片为近期免冠两寸白底彩照,要求五官清晰,小于20KB,不得进行PS处理。由县区教育局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现场资格初审须提交资料:
(1)《天水市公开招聘2025届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两寸白底彩照2张;
(3)学生证及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签订的《协议师范生培养协议书》原件。
报名时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因提供信息不准确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资格、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二)面试考核及签约
面试时间:2025年1月1日8:00
面试考核及签约地点:报名现场另行通知
面试考核及签约工作在天水市人社局、天水市教育局的牵头统筹下由各县区人社局、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核采取现场试讲+问答的方式进行,由考生根据所学专业自备一节课程进行试讲,除幼儿园外,其余学科试讲内容均为甘肃省现行教材高中一年级内容。面试时间20分钟以内(其中试讲不超过15分钟)。对考生组织实施课堂教学、实现教学目标、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等教育教学能力进行量化评分,面试总分100分,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方法进行确定,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及各县区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招聘人选。各县区按照“以县为主、双向选择、按需签约”的原则,与通过面试考核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经面试考核及双向选择仍未确定岗位人员,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届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甘教师函〔2024〕32号)要求,由生源地县区保障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落实任教岗位;仍未落实岗位的(含市外生源“地方优师”师范生)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在各县区剩余空岗内进行择岗。
(三)体检
对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由各相关县区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最新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考察
拟聘用人员由各县区人社、教育部门成立联合考察组,采取实地考察、函调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不再递补。
(五)资格复审
由相关县区人社、教育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的相关证件及资格进行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拟聘用人员,由各相关县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毕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聘用人员设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编制,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凡在各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纪律规定等情形并查实的考生,以及2025年7月31日前因非客观因素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
(二)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材料造假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取消报名人员资格。
(三)考生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天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引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1.天水市公开招聘2025届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2.天水市公开招聘2025届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扫码下载)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水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28日
原标题:天水市公开招聘 2025届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9xK00g_DNR7nrawGOQvu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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