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天水市公安局招聘交通管理辅警34人
为缓解我市公安交通管理警力不足,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提高警务工作效能,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天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天水市公安局招聘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34名,其中:
岗位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25名(男性20名,女性5名);
岗位二:面向已在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工作的临时聘用人员招聘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9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天水籍户口(含两区五县);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
3.面向社会招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3年12月23日至1991年12月23日期间出生); 退役士兵年龄可以放宽至35岁(2003年12月23日至1986年12月23日前出生)。面向已在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工作的临聘人员招聘人员年龄可以按工作性质适当放宽;
4.学历要求:应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和已在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工作的临聘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2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
6.自愿从事交通管理警务辅助工作,善于思考,甘于奉献,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警务辅助岗位职责的能力;
7.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士兵,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甘谷县、秦安县籍户口男性人员优先考虑派驻至新兴高速公路大队(甘谷县)、兴国高速公路大队(秦安县)从事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政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伍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2)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6张;
(3)《天水市公安局2021年招聘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天水市公安局2021年招聘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在附件中下载填写)。
(4)报考岗位二的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介绍信。
3.如报名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报名经办人员将结合招聘岗位职位和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接受报名。
4.资格审核及政审。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 报名时间和地点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12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地点:天水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市场招聘部(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广场西侧)报名,节假日正常报名。
6.本次招聘委托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招聘,并收取报名考务费每人150元。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3.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三)面试。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笔试人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四)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笔试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能测评
根据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组织进行,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进入体检程序。
体能测评标准如下:
(六)体检
1.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缺额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由市公安局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政审小组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八)公示: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参加岗前培训。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已与其他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人员,政审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文件。合同到期后由所在公安机关视考核和其他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录的警务辅助人员属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占用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聘用后,试用期工资为224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2800元/月,工龄工资每满一年按50元/月的标准依次累计。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缴纳。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次招聘不扣押任何有效证件,不举办任何培训班,不接受任何辅导,不再缴纳考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3.报名咨询电话:0938-8520253(甘肃人力天水分公司)
六、温馨提示
根据近期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为确保招聘工作平稳有序,本次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为确保广大报名人员健康安全,请大家提前申领“健康码”、“行程码”,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报名当日要求全程佩戴。报名期间有序排队,进入报名地点请出示本人“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测量,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议报名前每天扫描“甘肃健康码”二维码,查看健康码状况,确保报名当天“甘肃健康码”为绿码,报名时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证明原件。
附件
1:天水市公安局2021年招聘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天水市公安局2021年招聘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xls
天水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23日
原标题:天水市公安局招聘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ts.xbrc.com.cn/article/index.php?c=show&id=7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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