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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酒泉肃州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招募矛盾纠纷调解员公告

作者:exam5 发布时间:2024-08-05 12:41 分类:招警&辅警 浏览:76 评论:0


为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矛盾纠纷“集散地”作用,加强肃州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综治中心调委会”)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实效,区综治中心调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矛盾纠纷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募矛盾纠纷调解员若干名。

二、招募条件

(一)应招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乐于奉献;热心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善于沟通协调,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2)了解社情民意,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沟通能力和调解能力。

(3)性别、户籍不限,年龄应在30-65周岁,调解能力较高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应招人员应有半年及以上矛盾调解工作经历,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或律师行业退休人员,以及有网格长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使用。

(5)应招人员要能够熟练使用电脑、智能手机等。

(6)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服从工作安排,能胜任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募范围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现任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基层调解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报名,此招募公告长期有效。

2.报名地址:肃州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维稳业务股。(公园路2号,东关十字东南角)

3.报名咨询:咨询电话:0937-288938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4.报名须携带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本人户口本原件

(3)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本人工作简历及开展矛盾调解工作经历说明

(二)资格审查

应招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申请表,由区综治中心现场对应招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三)考察

考察由区综治中心组织实施,通过应招人员原工作单位、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家庭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考察结论。

(四)使用

符合招募条件的,经区综治中心审核后,安排在区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解岗位试用一个月,试用结束后正常安排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二)负责纠纷调解工作统计、台账制作,以及调解卷宗档案制作和管理等工作。

五、工作待遇

(一)矛盾纠纷调解员实行一年一招募,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继续使用。

(二)矛盾纠纷调解员无基本工资,待遇实行矛盾纠纷调解“个案补贴”制度,根据调解矛盾纠纷的数量、案卷制作、相关系统录入等,由区综治中心和区司法局审核,按照区司法局矛盾纠纷“个案补贴”标准,逐月发放补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募不收取报名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招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资格审核、考察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募条件的,取消使用资格。

肃州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4年7月29日

原标题:肃州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开招募矛盾纠纷调解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SO6H3eqQkkZrv7nTD7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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