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天水秦安县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40人公告
作者:exam5 发布时间:2024-07-30 19:04 分类:进村社区 浏览:184 评论:0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根据《甘肃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天水市贯彻落实甘肃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从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中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40名。
二、选聘条件
选聘对象要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之间出生);
3.具有秦安县户籍地或生源地;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违纪违法等影响履职的其他情形;
6.近年来,通过县上组织的招聘( 选聘),已被 招聘( 选聘 )为协警、大学生村文书等人员,不再参加本次选聘。同等条件下,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区急需的专业人才优先选聘;中共党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选聘对象:
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或处分期未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能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1.组织报名
符合本次选聘条件者,于2024年7月31日至8月6日,在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进行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或秦安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学籍信息、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6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相关表彰奖励证书(无证书者可不提供)。签订三方协议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毕业生,还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或相关材料。
2.资格初审
报名时同步对报名考生的资格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建立报名台账。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期限内未提交相关资料导致审核不通过而无法报考的,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提供的相关报考资料一并退还本人。
3.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审查通过、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8月8日,到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笔试、面试、体检各环节无笔试《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4.笔试
笔试以“裸考”的方式进行,考试用品统一提供,应试人员不得携带任何自备考试用品。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2024年8月9日上午9:00—11: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秦安县第四小学
笔试内容:《综合素质能力测试》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甘肃党建秦安平台等官方媒体予以公布
参加笔试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所有进入考场的考生必须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对制作假身份证明骗取考试资格、在考场内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坚决进行查处打击。
5.资格复审
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信访局等部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其面试资格,空缺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资格复审通过的 在 甘肃党建秦安平台等官方媒体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6.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计划选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7.确定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依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计入),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员,在 甘肃党建秦安平台等官方媒体公布。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8.考察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围绕履行岗位职责必须具备的能力素质,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工作实绩、作风表现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9.体检
初选人员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人员要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不予选聘或取消选聘资格。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由县委组织部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经县委组织部核准后,按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等额递补。
10.公示
县委组织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在 甘肃党建秦安平台等官方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选聘规定的,取消选聘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在报考人员中等额递补。
11.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兴国镇、西川镇组织专职社区工作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所有岗位选满为止。拟聘用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等各环节后不影响选聘的,组织参加为期3天的岗前集中脱产培训。新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兴国镇、西川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合同内容,严格履行双方责任。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及管理
专职社区工作者到岗开展工作后,依据《甘肃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严格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专职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合同制,合同期限与社区“两委”班子任期一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聘。工资待遇按照现行社区工作者待遇执行,后续将根据省市要求进行调整增长。享受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政策待遇,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法定节假日等福利待遇。对表现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可通过法定程序推荐进入社区“两委”班子。在不影响所在社区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公开选聘的社区工作者可自主报名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各类招考。考录后,社区工作者报酬和待遇予以终止。
五、其他事项
1.在整个选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2.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3.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因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对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不再进行通知。
4.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中共秦安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中共秦安县委组织部:0938-6521200
秦安县人社局: 0938—4902388
中共秦安县委组织部
中共秦安县委社会工作部
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秦安县民政局
2024年7月30日
原标题:秦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tsqa.gsdj.gov.cn/#/artical/506285?index1=5&index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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