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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陇南礼县消防救援大队补录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森林消防员17人公告

作者:exam5 发布时间:2024-07-29 19:22 分类:消防救援 浏览:120 评论:0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礼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实际,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森林消防员共1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森林消防队员共17名,其中: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森林消防队员共15人(限男性),主要从事各类灭火救援和森林火灾工作;

(二)烹任人员2人(限1名女性,1名男性),主要从事后勤保障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础条件

1.具有陇南市礼县、西和县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4.年龄在20周岁至25周岁之间(2004年5月1日至1999年5月1日期间出生,含本数)。退伍军人以及持B2驾照、熟练掌握汽车维修、计算机操作、图像编辑、具有一定写作能力等专业技能(持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27周岁(199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资格证(田径、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的或特长,无相应资格证书可实地面试,予以优先录用。

5. 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证件原件需齐全,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视为不符合条件。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3、校正后视力不低于5.0。身高在165厘米及以上,符合体检标准(烹任岗位不受视力、身高限制)。

7.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合格(符合政治审查标准);本人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情形,征信报告无不良信用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二)烹任岗位增加条件

1.烹任人员持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无相应资格证者可实地面试,不参加体能测评。

2.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

3.年龄年龄在20周岁至44周岁之间(2004年5月1日至1980年5月1日期间出生,含本数)。

(三)不予招聘情形: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3.目前在陇南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财政供养人员,或已被录取无故不报到上岗的编制外工作人员;

4.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解聘的编制外工作人员;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7.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8.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涉及刑事处罚的;

9.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10.有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等其他不能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上午9:00至7月30日(星期二)下午17:00,共2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礼县消防救援大队二楼会议室(礼县城关镇东城社区秦汉大道7号)。

4.报名所需材料:

(1)近期蓝底2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除报名表使用1张外,其余3张用照片袋装好并在现场报名时提交)。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按提示生成)、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提供),以及符合优先录用的其他证件(退伍证、驾驶证、执业资格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缴纳考务费:150元。

(4)填报《礼县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森林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需提前下载填写完整,报名表右上角粘贴照片处贴好2寸近期个人蓝底正面免冠照片,并现场提交);

5.资格审查。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委托第三方招聘公司共同负责审核应聘人员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综合测试

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公司共同负责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县消防救援大队协调县公安部门对入围应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评。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均进行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3)测评内容: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执行,占考试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评具体项目及标准见附件。

(4)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2.面试。

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未达到1:2比例时,按实际进入面试环节人数确定),根据体能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2)携带证件: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3)考试总成绩计算:体测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权重比列计算,体测、面试的总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体测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

3.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内容: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

4.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应聘人员填写考察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公安机关出具查询结果并盖章确认。政审不合格者或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考察(政审)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合同签订。公示合格人员与礼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聘用制工作人员合同书》,初次聘用制工作人员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岗前培训。对拟聘用人员由礼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为期3个月的岗前业务培训。

3.合同解除。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存在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规违纪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等行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消防救援大队决定是否续签。县消防救援大队每年对聘用人员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五、人员招录管理及工资待遇

招录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为2800元/人/月,并根据工作实绩发放相应补贴(岗前业务培训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缴纳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伙食费、被装服装费等纳入财政预算进行保障。免费参加队伍内部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体检。按照消防救援队伍内部规定享受轮休、年休假。

六、后备人员库

将已进入面试但未录用的考生,全部纳入到后备人才库中进行管理。进入后备库的人员,按照后备人员库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当已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森林消防员因辞职辞退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礼县消防救援大队可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的依次进行补充,后备库有效期限为1年,后备库人员全部补充使用完毕后,启动新一轮招聘工作,若1年后后备库人员未使用完毕的视为无效。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在“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每一项环节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本人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礼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9-4426119、15293955012、18209390886、0939-8236252

附件:

1、礼县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森林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x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原标题:礼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补录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森林消防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9WTuD1dFiDw59vD7BXpp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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