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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镍冶炼厂社会化招聘考试时间通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2-06 20:12 分类:企业招聘 浏览:776 评论:0


经镍冶炼厂2021年社会化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镍冶炼厂2021年社会化招聘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12月19日(星期天)下午2:00—6:00(如笔试时间疫情发生变化,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

2021年12月16日上午08:30—下午5:00,男性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

2021年12月17日上午08:30一下午5:00,女性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

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而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领取准考证地点

金川集团职工培训中心1号楼。

领取准考证后请妥善保管《准考证》,不得遗失,后续各环节均需使用。

四、领取准考证注意事项

1.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照3张;

2.本地考生需提供“两码一证”(行程码、健康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电子版));

3.外地来金考生(严禁家属陪同):除提供“两码一证”(行程码、健康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电子版))外,提前报备出发地和途经地,以及到金后打算居住的宾馆。提前咨询宾馆和宾馆所属社区到金后能否自由出行(并按社区要求进行相关登记、报备),征得社区同意自由出行,方可来金;

4.领取准考证时不扎堆、不聚集、保持间隔1米以上;

5.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到相应的地点领取准考证;

6.领取准考证时请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

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前准备

(一)应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须在考前7天开始登录微信小程序“健康新甘肃”,关注“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状态,每天进行体温检测打卡,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健康新甘肃”进行申报更新,并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

(二)考前14天内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其他聚集性活动,不得与有境外旅居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人防护。

(三)“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异常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以县区为范围)来金人员、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返金人员,除需核查“甘肃省健康出行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测温和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须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符合条件的应于考前按程序转码。

(四)应聘人员应时刻关注本人“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状态,如“甘肃省健康出行码”为非绿码且符合转码条件的,应于考前转为绿码方可参加考试(注:全省各市州已向社会公布了健康码转码咨询电话,可登录省疾控中心网站等机构官方网站查询)。

二、考试当日

(一)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正确佩戴,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二)应聘人员应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须提前打开“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并完成“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验,做好测温准备,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

(三)应聘人员进入考点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进入考点:

1.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或电子均可)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注:核酸检测报告时间指核酸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非采样时间、非报告打印时间);

2.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3.纸质准考证;

4.考试当日“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已核验且无异常。

(四)进入考点后,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入场、离场,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距。

(五)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提倡应聘人员自行赴考,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

(六)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聘人员,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应聘人员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聘人员,由考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三、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当日,“甘肃省健康出行码”黄码和红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应聘人员。

(二)考试当日,未按要求提供考前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聘人员。

(三)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四)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五)考前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六)考试前14天内,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但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七)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八)应聘人员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疾控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应聘人员。

四、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提示并知悉告知事项和要求。

(二)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当地和考点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并将依法追究责任。

因公开招聘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甘肃省、金昌市、集团集团公司疫情防控措施规定动态变化,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补充通知。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个人邮箱,并保持手机畅通,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镍冶炼厂

2021年12月6日

原标题:镍冶炼厂关于2021年社会化招聘考试时间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SPJsTr4lNMglTu6aEuA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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