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陇南徽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0人公告
作者:exam5 发布时间:2024-06-21 12:40 分类:招警&辅警 浏览:296 评论:0
为深入推进“一村一辅警”工作,不断规范徽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加强辅警队伍建设,有效缓解警力不足问题,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陇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由徽县公安局统一分配至基层派出所及交警中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55名(男性47名、女性8名);面向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职临聘人员招聘辅警35名,共计9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徽县公安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2.热爱公安事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工作纪律,保守警务秘密,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3.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
4.具有徽县户籍,年满18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政法、公安院校毕业生,徽县籍退伍军人;
5.被聘用人员岗位分配必须服从工作安排。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徽县籍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专业不限;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58厘米,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三)面向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职临聘人员招聘条件
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人员;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4.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情形。
(五)加分条件
1.面向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职临聘人员招聘中,在笔试成绩中对目前在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的临聘报名人员给予加分,按实际从事公安工作年限以整年计算(参加工作时间以工资表为准),一年起算,每满一年加3分,退伍军人服役期合并计算(服役年限+公安工作时间),但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在笔试成绩中对退伍军人给予加分,服役满一年加3分,但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
3.正在徽县公安局工作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在笔试成绩中按年加分,每年加3分,具体参加公安工作日期以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批复为准,最高加9分,但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shxzf.gov.cn)及徽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甘肃徽县公安局)发布。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6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注册报名账号。应聘人员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简表,并在规定时间通过电脑端点击报名链接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586,注册报名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2.报名并上传附件。登录报名账号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逐项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所需附件材料原件照片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
(4)退伍证;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PDF版带二维验证码且在有效验证期内的)。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7日9:00至7月6日18:00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
3.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进行线上审查。应聘人员可于提交申请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7月7日18:00
4.缴纳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18:00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以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为主。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汉语作答,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4.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5.成绩公布:通过徽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面向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职临聘人员如达不到计划招聘岗位1:1.5比例的,则实际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出现末位名次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等原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现场资格复审时,将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年龄、户籍等进行复核,对净身高(脱鞋测量)进行筛查,达不到报名条件者取消复审资格。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单、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照面试通知单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七)体能测评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1为合格;800米跑,所用时间≤4'2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45厘米为合格。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1为合格;600米跑,所用时间≤4′2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10厘米为合格。测评中,10米×4往返跑不超过3次,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男子800米跑(女子600米跑)只测评1次。体能测评的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凡在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评资格。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取消聘用资格。
2.面向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职临聘人员招聘的辅警不再开展体能测评。
(八)体检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根据综合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2.面向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职临聘人员招聘的辅警不再开展体检。
(九) 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应聘人员填写考察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公安机关出具查询结果并盖章确认。政审不合格的,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则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按照陇南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转发的省公安厅、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执行,社会保险按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缴纳。基本工资确定为2800元/月,工龄工资每满一年按50元/月的标准依次累计。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化管理后调整工资结构,按照不同层级明确工资标准增长机制。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广大应聘人员应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二)本次考试成绩自公示之日起予以保留一年,如有职位空缺,按考试成绩、体能测评结果,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程序后聘用。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不在服务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通知考务事宜时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监督电话:
徽县纪委 0939-7521924
政策咨询电话:
县公安局 0939-5924507
县人社局 0939-753938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0271
附件:徽县公安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简表
徽县公安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警务
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原标题:徽县公安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XAlVbhjVN629Jz-xCOJ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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