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消防员12人
为有效解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缺额的现状,提升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的综合救援能力,结合支队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录计划
此次计划招录工作人员12名,其中卫勤保障人员8名(医生2名、护士2名、驾驶员1名、车辆装备维修员2名、库房管理员1名),专职会计1名;消防宣传人员3名(新闻采编1名、摄像和视频剪辑2名);具体岗位见《酒泉市公开招录消防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本次招录的消防工作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及事业编制干部身份,纳入各级财政全额保障供给。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支队相关职能科(室)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主要承担卫勤保障、新闻编辑、车辆维修等工作。
三、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体检合格;3.热爱且自愿从事消防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4.具有酒泉市内常住户口;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年龄统一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二)岗位条件:
医生岗位:1.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2.持行业部门认证的相关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3.内科、理疗及外科医生优先;4.年龄在50周岁以内,男女不限。
护士岗位:1.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持行业部门认证的相关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3.年龄在35周岁以内(限女性)。
驾驶员岗位:1.需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B2以上驾照;2.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意识,学习能力强,能适应日常加班和应急突发情况下的工作强度3.精通车辆性能及维修熟悉优先;4.持有消防救援队伍发放的特种消防车辆资格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5.年龄在35周岁以内(限男性)。
车辆装备维护员:1.能够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及车辆行驶途中的故障抢修工作,确保车辆行驶及救援途中不受影响;2.定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并做好档案记录,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做好防火、防电,防止事故发生;3.持有中专以上汽修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及对消防车辆装备维修有丰富经验着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4.两年以上汽车维修经验,懂得各种车辆的构造原理和特性,丰富的汽车底盘、发动机、电路维修工作经验,有驾照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5.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意识,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学习能力强的优先聘用;6.年龄在26周岁以内(限男性)。
仓库管理员:1.仓库管理人员须具有丰富的装备知识,高中以上学历,应充分熟悉所有器材装备,按规定做好物资设备进出库的验收、记账和发放工作,做到账账相符;2.仓库管理人员须掌握现代仓储管理的技术,对装备管理系统要熟知,随时掌握库存状态,保证装备物资及时供应,充分发挥周转效率;3.定期对库房进行清理,保持库房的整齐美观,使器材装备分类排列,存放整齐,数量准确;4.熟悉相应装备器材的品种、规格、型号及性能,填写分明;5.搞好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库房的防火、防盗设施,及时堵塞漏洞;6.须具有一般的管理者的素质能力,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意识,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学习能力强;7.年龄在26周岁以内(限男性)。
专职会计:1.财经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初级(含)以上职称;2.能够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操作;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成熟稳重,严谨细致,责任心强,保密意识强,忠于职业操守,主动维护单位利益;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身心健康;4.本科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财务岗位工作经验,进行过系统性财务岗位学习和从事过行政单位会计工作者优先聘用;5.年龄在35周岁以内,男女不限。
新闻采编:1.新闻、摄像等相关专业,具有深度选题策划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新闻采访与报道;2.有扎实的文字基础和较强的逻辑思维创新能力,能把握跟踪新闻热点;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新闻采编岗位工作经验;4.年龄在35周岁以内,男女不限;5.具有新闻采编资格证书以及个人撰写的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摄像和视频剪辑:1.摄像、电视编导、动画制作等相关专业,具有3年以上媒体或相关行业从业经历;2.能熟练掌握摄像和视频剪辑技能,能熟练使用PR、Edius、AE、PS等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创意策划能力,视觉效果表达能力强;3.有较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能独立完成专题片和新媒体视频剪辑制作;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内。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家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家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曾拥有海外国籍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四、招录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测试考核、政治审查、体格检查、人选确定等程序,按公布的录用名额数量按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用。
(一)发布公告
通过酒泉人才网、酒泉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酒泉消防微信公众号、酒泉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 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12月6日,报名截止时间12月6日下午18时。报名费每人150元,资格复审时现场收取。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电子邮箱报名方式。登陆酒泉人才网(http://www.jqrc.net),下载《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录消防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填报,发送至邮箱527993626@qq.com。
3.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
报考医生、护士、驾驶员、车辆装备维护员、仓库管理员、专职会计等岗位咨询电话:13909376776;
报考新闻采编、摄像和视频剪辑岗位咨询电话:13659375559
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网上电子邮箱报名审核情况,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符合条件报名人员资格复审和测试考核。
4.资格复审:报名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退役军人持《退役证》、驾驶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同时提供下载打印的《酒泉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录消防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资格复审时现场进行体测(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体测合格者方可予以确认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欺骗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三) 测试考核
测试考核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邀请相关部门监督。报名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考核。
1.体能测试:初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体能测试及标准》和《应急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实施,按照《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录消防工作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执行。
2.考生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考核人员。当现场考核人员比例达不到1:3时,经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降低现场考核人数比例或按照实际参加测试考核合格人数参加现场考核。
3.现场考核:以面试、业务能力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业务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综合排名,面试以提问交流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
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招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
4.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现场考核成绩×70%+体能测试×30%
体能测试成绩、实操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四)政治审查
对面试和业务能力测试人员全部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如发现本人有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被治安管理处罚、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不予聘用。本人或家庭成员由于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立案的,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不予聘用。有酒驾、醉驾及严重交通肇事行为的,不予聘用。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五)体格检查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将予以淘汰。
体格检查时间、地点由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支付。
(六)人员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由招录领导小组择优提出拟招录人员名单和一定比例的待补录人员名单,在酒泉人才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七)人员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报考人员,由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岗位实训。实训合格人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实训期计入合同年限,初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若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实训不合格或业务能力无法胜任岗位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未报到、入职实训期间退出以及需要增补人员时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录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等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可能减少陪同人员,做到不聚集、不扎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及相关工作秩序。对不服从安排管理的,除现场取消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附件:
1:招聘简表.xls
原标题:关于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录消防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qrc.net/zhaokaogonggao/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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