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酒泉金塔县公证处招聘聘用制公证员公告
金塔县公证处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公证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聘用制公证员1名。本次招聘的聘用制公证员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
二、资格条件
1.自觉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能够独立承办各类公证业务,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执业证,并能确保办理变更执业机构相关手续;
3.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64年5月以后出生),从事公证工作5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以下;
4.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无违法违纪记录,且没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待遇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保和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保底工资6000元/月。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14日止,共15个工作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金塔县司法局一楼公证处(109室)。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者填写的《甘肃省金塔县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位证明、执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失信人查询记录等材料,于2024年5月13日18:00前送(寄)至金塔县司法局公证处(109室)。
2.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金塔县公证处按照岗位设置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毕,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须带齐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后组织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评分,面试小组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如报名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金塔县司法局成立考察组,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当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履职能力、自律意识等进行多方位考察。考察组应当查阅应聘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各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客观、全面地作出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递补,原则上只递补一次。
6.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金塔县司法局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报县政府审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办理变更执业机构相关手续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迎育
联系电话:0937—4421750,13239492790
联系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文化街13号(金塔县司法局一楼公证处109室)
邮政编码:735300
附件:《甘肃省金塔县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员报名表》
金塔县公证处
2024年4月22日
原标题:金塔县公证处公开招聘聘用制公证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bWEECE5j-V1ofHYENQx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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