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秦州区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水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天人社发〔2023〕73号)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天水市秦州区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4名。详见《天水市有关部门单位申请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心公益事业。
2.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经社区和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
①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上);
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③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④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⑤残疾失业人员;
⑥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⑦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⑧政策规定的其他人员。
3.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三、报名及有关要求
2024年4月1日-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各用人单位现场有序报名(具体地址、联系方式见附件1)。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如下全部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④《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天水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样表见附件2)原件(一式五份);⑥《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样表见附件3)原件(一式四份);⑦聘用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提供个人信息、有关材料复印件均一式四份,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条件。对不符合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核和人员确定
用人单位对照岗位要求,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和信息,综合考虑就业困难人员需求、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条件人员报主管部门复审,报名资料一式四份(社区,街道,用人单位,区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各一份)。对符合条件拟招聘人员,面向社会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对有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和待遇
1.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和“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管理。
2.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
3.对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给予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可根据其提供劳动时间和强度给予合理的用工报酬。
4.公益性岗位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龄为准)。
5.公益性岗位人员录入全省“大就业和劳动关系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招聘咨询电话:
天水市慈善总会 0938-8211693
原标题:关于天水市秦州区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2024年第1号)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K97fGccte_g4nTa3aMu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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