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定西通渭县招聘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50人
为积极应对当前突发疫情对我县城镇就业造成的影响和冲击,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助力基层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甘肃省人社厅《关于迅速落实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436号)及定西市人社局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定西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计划在平襄镇5个社区新开发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50个,带动50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实现就近就地就业。
二、岗位设置
本次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为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巡查值守岗位,主要从事巡查值守、疫情防控信息的摸底及上报等工作。岗位设置按照现行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规定执行,同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及《定西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人员选聘
(一)人选条件
招聘对象为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下同)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同)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5.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选聘程序
本次公益性岗位选聘工作由县人社局进行指导监督。平襄镇人民政府负责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的先后顺序,报满为止。平襄镇人民政府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县人社局复核,并通过“通渭人社”微信公众号对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县人社局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查实不存在影响聘用规定的人员予以审批聘用。平襄镇人民政府做好对聘用人员的培训、协议签订及补贴上报等工作;平襄镇5个社区做好对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和考勤考核工作。
(三)待遇保障
本次开发的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具体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聘用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标准参照我县现有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每人每月按照1670元的标准发放岗位补贴。岗位人员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11月19日。
(二)报名地点:平襄镇人民政府劳务站。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焕伟 13993225278。
(四)所需材料:
1.个人申请;
2.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4.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或零就业家庭成员安置申请表);
5.不同类型的人员需提供不同材料。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城镇低保户人员需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附件:
通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6日
原标题:通渭县关于招聘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 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VIwENTdu13KXFq2lfQ3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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