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陇南市公安局建立警务辅助人员后备库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市公安系统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快速高效地为市公安系统警务辅助人员空缺岗位选拔补充工作力量,按照《陇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后备库建设方案》安排,决定建立市公安系统警务辅助人员后备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警务辅助人员后备库建设按照公开、公平、择优、自愿的原则,符合入库条件的人员,可自愿申请进入后备库。
二、人员范围
1.参加了2023年度或2022年度市公安系统辅警招聘考试且笔试成绩60分以上的人员(包括60分);
2.获得市级以上公安部门奖励表彰的人员、县级以上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公安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配偶;
3.公安工作需要的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三、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较强的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中专学历(高中等同中专);
3.陇南市户籍;
4.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市级以上公安部门奖励表彰的人员、县级以上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公安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配偶;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35周岁);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
6.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无红绿色盲;
7.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50kg,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体重不低于45kg(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另行规定);
8.热爱本岗位工作,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入库资格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立场有问题的;
3.受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法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被聘为警务辅助人员期间,被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人员;
9.经后备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况;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辅警的其他情形。
五、建立后备库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通过市公安、人社部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进入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警务辅助人员后备库申请表》,将户口本扫描件(户主页与本人页)、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毕业证书扫描件(获得多个学历的,最高学历证书为全日制学历的只上传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历属非全日制的在上传最高学历证书的同时上传全日制学历证书)、学信网扫描件等印证材料的电子版一并上传Lns_fj_hbk@163.com邮箱。
(三)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依据《警务辅助人员后备库申请表》及其他电子版材料对提出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向他们反馈通过上传电子版材料审核的初步结果,同时通知材料审核初步符合入库条件申请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主要对通过审核电子版材料符合入库条件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项目:一是对要求提交的电子版材料的相关原件进行审核,包括《警务辅助人员后备库申请表》、户口本原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二是对身高、体重、视力、面部疤痕、有无纹身等进行初步审核。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陇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后备库。
六、后备库中选拔警务辅助人员程序
(一)通知报名
当市公安部门辅警岗位出现空缺,需要尽快补充警务辅助人员,向后备库人员发布辅警空缺岗位递补公告,通知有意愿的人员自愿申请报名。
(二)组织测评
1.理论测评:理论测评成绩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测评(此项测评仅对进入后备库人员范围中没有参加过辅警招聘笔试的第2类和第3类人员或者是参加过笔试的第2类和第3类人员中成绩未达到60分的,第1类人员不再进行理论测评)。
2.面试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测评人数与递补岗位计划比例需≧1.5,否则按照报名人数相应缩减岗位招聘计划。
3.体能测评:根据面试测评成绩排名,按照递补岗位计划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体能测评具体项目如下:
男子组: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女子组: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必须全部参与,任意两项达标视为合格;凡体能测评中有任意一项放弃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体检环节;体能测评合格者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三)体检政审
根据体能测评结果,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
1.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应聘人员填写考察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公安机关出具查询结果并盖章确认。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
(四)聘用上岗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则发文聘用并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
因报名比例不足、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者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陇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后备库建设方案》精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继续进行空缺岗位递补工作。
咨询电话:
陇南市公安局:0939—5917010
陇南市人社局:0939—8236252
0939—8213053
监督电话:
陇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0939—5917012
陇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后备库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11日
原标题:陇南市公安局关于建立警务辅助人员后备库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WNgVym5p40rD-mp5aOA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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