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甘肃漳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根据《漳县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漳政办发〔2019〕83号)、《定西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定政办发〔2020〕59号)和等文件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岗14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城镇公益性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岗14名。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漳县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高中及以上毕业生和退伍军人,持有登记失业的《就业创业证》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二)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三)年龄及职业技能条件:
因工作需要,性别限定为男性,年龄为18至28周岁(1995年12月1日—2005年12月1日期间出生),身心健康,体形端正,身高165cm以上。具有以下条件者可放宽年龄条件或优先录用:
(1)全国各部队退役军人,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可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可放宽至30周岁(1993年12月1日—2005年12月1日期间出生)。原消防部队退役军人、体育特长生、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急需专业毕业人才可优先录用;
(2)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3年12月1日—2005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3)持有A1、A2或B2驾驶证或熟练掌握汽车维修等对消防工作急需的相关技能的人员(持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从事文秘、新闻、传媒、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毕业且有1年及以上从业经历者,有一定的文字能力,能独立采编、撰写各类稿件,包括新闻报道、活动策划等,熟悉各类新媒体软件应用知识和技巧,熟悉拍摄录制及后期剪辑制作等工作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3年12月1日—2005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四)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具备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中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3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人员建立“报考人员姓名+岗位”命名的文件夹,将个人资料发送至844567530@qq.com邮箱。文件夹中应包含1. 《漳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2.《漳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2);3.彩色扫描件(PDF格式):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记失业的《就业创业证》第3页、第6页(2023年6月至12月内办理)、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二)资格审查
1、初审:个人向用人单位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由用人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同时开展资格审查并确认审查结果;网上报名过程中同步开展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由招录工作组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参加现场复核。注意:报名人员需保证手机畅通且中途不得更换联系方式,如因错填、中途更换联系方式、手机欠费、不在服务区、信息拦截等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复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初审合格人员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成功报名后需扫描工作人员提供的微信群二维码进入“漳县消防救援大队公益性岗位招录工作群”,后期有关考试的时间、地点均在群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与考试者,视为放弃。
(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职消防员考试分为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
1.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的项目及标准。
2.面试。报考人员按照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录岗位人数1: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为体能项目成绩+面试成绩。分数相同人员以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优秀率进行排名。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录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人员须按要求集中到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格检查。检标准按照国家征兵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中陆勤岗位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聘任资格。体检不合格的视为淘汰,按测试考核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将在“漳县消防救援大队公益性岗位招录工作群”通知。体检费由个人自付,体检报告上交县消防救援大队。
(五)政审
政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各类媒体平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特别是署名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政审、公示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并对等额递补人员再次公示,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县人社局审批。
五、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由漳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为期1个月的岗前业务培训(培训期计入合同年限,培训期间不享受假期),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体能训练、业务理论、业务技能、队列训练、日常管理等,对不遵守培训纪律要求及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试用培训期满考核合格后,安排上岗。
2.聘用人员聘期3年,《聘用协议》每年一签。由漳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聘用协议》并报县人社部门备案,岗前业务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协议》期限内。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纪行为、严重违反聘用协议行为或年终考评不称职的,予以解除聘用协议。聘用期满后,根据个人意愿、考核结果、现实表现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3.所有聘用人员在漳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值班备勤,承担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每月享有轮休待遇。因重大节日安保战备执勤需要时,停止轮休。
六、薪资待遇
(一)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岗前业务培训期满合格上岗后,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同时根据工作岗位享受岗位补贴、工龄工资、社会保险等,工资薪酬待遇约为4150元/月,其中社会保险具体缴纳数额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确定,“两补一贴”由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工作岗位,根据《定西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量化考评管理规定》实行绩效考核制度(量化考评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的主要依据。
(二)办理专职消防员证件,凭专职消防员证件在交通出行、旅游等方面享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同等优待政策。
(三)鼓励专职消防员在职期间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行政编消防员招聘。
(四)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为专职消防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五)入职满半年后,按照《专职消防员服装穿着和标志服饰缀钉规范》要求发放必配制式服装。
七、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
(二)在报名和参加测试过程中,应聘人员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和应聘所需材料的虚假信息,对于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关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依照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在报名、测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四)公开招聘公告和聘用等情况将通过“漳县人社服务”和“定西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未及时查看公告通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本公告内容由漳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说明。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或另行发布补充公告。
咨询电话:漳县消防救援大队
18894227119(胡助理)
15193228582(常主任)
监督电话: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2—4861237)
漳县消防救援大队(0932—4864426)
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2月7日
原标题: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3a-80zIm4-yMfA7Ok5N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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