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水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5名
根据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5名:中文专业或法律专业,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优先。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未满35周岁(1986年11月以后,2003年11月前出生);2、具有秦安县户籍或生源地;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条件;有以下情形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有违纪违法失信等情形的;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好影响的;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视情况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请拨打工作人员电话。杨 柳(18093820101,微信同号)郑红丽(18893485120,微信同号)
(二)笔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笔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水平,设置一门考试科目《综合知识》(具体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60%计入总成绩。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总成绩依次替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40%计入总成绩。
(五)考察
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养、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履职能力、自律意识等进行多方位考察。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函调,考察不合格或有反映违纪、违法等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总成绩确定拟招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通过秦安县人民检察院“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待遇与管理
1、所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过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期限1年,聘用期满根据工作情况续聘,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关系。2、聘用期间,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严格管理、考核,对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人员予以解聘。3、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秦安县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标准确定。
五、其他事项
1、关注秦安检察微信公众号,留言或回复“考试”咨询相关招聘信息。
2、联系部门: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3、联系电话:座机 0938-6521282 杨 柳 18093820101 郑红丽 18893485120
2021年11月13日
原标题: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fKuqhd7iuIIT3Q2tGE3gw
公考资源网版权声明:本站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对本内容有异议或投诉,敬请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将尽快回复您,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