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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平凉静宁县城镇公益岗招聘公告

作者:exam5 发布时间:2023-11-20 11:15 分类:公益岗位 浏览:405 评论:0


为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就业保障作用,促进大龄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充分就业,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平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平人社通〔2021〕3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招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处于失业状态,已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女性满40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

1.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或股东等人员;

3.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或其他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满规定期限的;

4.受财政供养或村(社)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干部;

5.患重大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6.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7.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情形。

二、招聘计划和方式

拟招聘保洁保绿、园林绿化、社区协管(网格员)等辅助性公益性岗位人员50名,其中男性30名、女性20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核录用,录满为止。县人社局统一审核公示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聘用。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11月22日

2.报名地点:静宁县人社局东二楼就业培训股

3.提交资料:报名时须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静宁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静宁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由本人现场报名。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到常住地社区申请办理。

5.咨询电话:0933-2596682

四、安置期限及岗位待遇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安置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公益性岗位安置期间,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可享受“两项补贴”,即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之和,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先发后补”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发放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凭工资发放明细清单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相关票据按规定向县人社部门申请补贴。

五、岗位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实行属地管理、动态监控,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考勤制度,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必须由本人承担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另派他人顶替。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公务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考试招聘及村干部(村医)选聘、自主创业(办理营业执照)等各种途径实现就业的;

2.聘用期满退出公益性岗位的;

3.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达到辞退条件的或因故辞职的;

5.因政策调整需要减少或取消公益性岗位的;

6.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7.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8.其他符合退出条件的。

附件:1.静宁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

2.静宁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7日

原标题:静宁县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sjn.gov.cn/xwzx/tzgg/art/2023/art_290a45b551254406887b9ca391bb01b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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