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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甘肃陇南文县招聘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10人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1-12 11:29 分类:公益岗位 浏览:988 评论:0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工作的影响,进一步充实基层防疫力量,切实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按照《关于迅速落实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436号)和《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发临时性岗位的通知》(陇人社函〔2021〕2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需求,现将2021年文县招聘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或退伍军人;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7.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方式

由用人单位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灵活采取多种招聘方式,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员资格进行初步核查,核查后报县人社局统一审核。

三、招聘计划

根据全县防疫需求及就业补助资金结余等因素,本次在全县7个社区和卫生健康局招聘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共10个。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1月15日

(二)报名地点:由于疫情原因,各社区及卫生健康局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报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薄、《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身份证明材料及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工作期限和待遇

(一)聘用期限。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通过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不计入安置次数。

(二)薪酬待遇。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除岗位补贴外,用人单位可根据其提供劳动时长和强度给予合理的用工报酬,但岗位补贴与用工报酬之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岗位补贴不能与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待遇同时享受。用人单位应为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

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1日

原标题:关于招聘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9Vqolm9QXLJO1fz1_g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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