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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甘肃兰州西固区招聘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50人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1-11 20:17 分类:公益岗位 浏览:968 评论:0


为积极应对当前突发疫情对我区城镇就业造成的影响和冲击,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助力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甘肃省人社厅关于迅速落实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436号)和《兰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兰人社发[2021]287号)要求,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从事工作

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总计招聘50人,即城市管理(环卫中心)系统30个岗位、农业农村系统20个岗位。主要从事防疫消杀、巡查值守、保洁环卫等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工作。

三、招聘对象

城镇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参照《关于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兰人社发〔2019〕158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以下七类人员: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城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是指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失业人员。是指连续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居民且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无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

5.残疾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国家征地失去土地的失业人员。

7.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且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失业人员。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持有《就业创业证》,且未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自愿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

(四)其他特殊条件除外。

五、岗位待遇

岗位补贴标准1820元/月.人(包括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六、安置期限

安置期限不超过6个月。期满后自行解除聘用合同。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登录西固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填写《兰州市西固区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并发送至QQ邮(154229895@qq.com)。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1月24日

联系人:张维双

联系电话:0931-7547100

(二)资格审查及用工备案。资格审查由我公司初审,用工单位复审并签字盖章,西固区人社局审核登记备案。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经审核对符合岗位安置条件的拟聘任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初审通过的就业困难人员可边公示边安排上岗)。人员报到时需向人社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社会保障卡、《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彩色照片1张,《兰州市西固区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1份。

本次招聘全程线上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下载:西固区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xls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西固区疫情防控期间临时性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gu.gov.cn/art/2021/11/11/art_1488_10678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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