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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定西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益岗公告

作者:exam5 发布时间:2023-11-06 19:23 分类:公益岗位 浏览:170 评论:0


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定政办发〔2021〕21号)和市人社局《关于给市妇幼保健院设置城镇公益性岗位的批复》,定西市妇幼保健院拟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

一、岗位设置

医护服务类城镇公益性岗位共5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和管理;

2.招聘对象为定西市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③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④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⑤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⑥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定西市妇幼保健院606室(安定区关川东路1号)。

4.报名需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本人户口簿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定西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需粘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照片一并提供)一式二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定西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报名者的报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招聘对象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类别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骗取公益性岗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能力测试。

1.考试方式。技能测试加面试,总分100分,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因自愿放弃及体检不合规等原因造成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试时间及地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经过资格审核、体检均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将通过定西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和定西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经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决定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聘用。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

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清退,并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1.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由他人顶替上岗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天的;

3.不服从聘用单位管理或违反聘用单位管理制度的。

(七)工资待遇。按照《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定政办[2019]9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指定平台:定西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和定西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凡因联系不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卢银梅 咨询电话:0932-8225941

定西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11月5日

原标题:定西市妇幼保健院 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dingxi.gov.cn/art/2023/11/5/art_16294_16925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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