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定西临洮县选聘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44人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1-11 10:53 分类:公益岗位 浏览:920 评论:0
根据甘肃省人社厅《关于迅速落实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436号)及定西市人社局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定西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疫情下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再就业问题,根据工作需要,计划新开发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44个,带动44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实现就近就地就业。
二、岗位设置原则
本次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为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巡查值守岗位(具体见附件1),岗位设置按照现行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规定执行,同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及《定西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人员选聘
(一)人选条件
招聘对象为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下同)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同) 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连续失业 6 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5.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选聘程序
本次公益性岗位选聘组织报名工作由县交运局统筹管理,各牵头单位(见附件1)具体组织实施,县人社部门对选聘过程进行指导监督。报名结束后,各牵头单位将相关材料报县交运局审核、汇总后,由县交运局将相关资料和拟聘用人员花名册报县人社局复核,将合格人员通过临洮党政网、“临洮人社”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县人社局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查实不存在影响聘用规定的人员予以审批聘用,各牵头单位做好对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勤考核,县交运局对聘用人员组织岗前培训、签订聘用协议,并做好补贴申报工作。
(三)待遇保障:本次开发的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具体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聘用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我县现有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县交运局统一为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四、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1日-11月15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由各牵头单位(见附件)确定。
(三)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1.个人申请;2.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3.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4.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或零就业家庭成员安置申请表);
分类材料:5.退伍证(退役军人提供)6.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人提供);7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城镇低保户人员提供);
五、考核管理
(一)建立考核管理机制。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由各牵头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明确聘用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县交运局要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并按规定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加强考核评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用人单位日常管理、作用发挥等进行检查,检查考核不合格的,应限期进行整改,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停止其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公益性岗位出现空缺时,县交运局应及时将空岗情况报人社部门备案,并经人社部门同意后按本办法第三条人员选聘相关规定进行补选。
六、资金保障
新开发的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从就业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财政保障。
附件:
临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0日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聘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lLTUy3aQFGQFkzrO70E6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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