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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甘肃庆阳正宁县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94人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1-10 20:41 分类:公益岗位 浏览:866 评论:0


为积极应对当前突发疫情,助力基层疫情防控工作,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迅速落实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436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开发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招聘单位要求条件的下列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4050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含高校毕业生);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7.城镇常住(6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包括各类户籍人员);

8.居住在城镇(6个月以上)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或失业的陪读人员;

9.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方式

由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面试、协商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定上岗人员,核查后报县人社局统一审核聘用。

三、招聘计划

我县计划招聘防疫消杀、巡查值守、保洁环卫等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94名;其中山河镇6名、东城社区20名、西城社区30名、西坡镇4名、永正镇4名、榆林子镇6名、宫河镇6名、周家镇6名、永和镇6名、湫头镇6名。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5日。

2.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

3.所需资料: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及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申报程序:申报人员向乡镇或社区进行申报,乡镇对符合条件人员审核后,以乡镇为单位,统一报送县人社局320室,咨询电话:0934--5955246。

五、工作待遇和期限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聘用期间,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可享受两项补贴,即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1670元/月)。本次上岗期限为6个月。

补充通知.docx

附件1  正宁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2  情防控临时性公益岗位申请表.doc

附件3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承诺书.doc

附4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花名表.xls

正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8日

原标题:关于正宁县开发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ninfo.gov.cn/xwzx/tzgg/content_24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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