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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甘肃兰州永登县招聘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22人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1-10 11:37 分类:公益岗位 浏览:928 评论: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工作的影响,进一步充实基层防疫力量,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迅速落实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436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兰人社发〔2021〕28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招聘22个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临时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城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是指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失业人员。是指连续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居民且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无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

  5.残疾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国家征地失去土地的失业人员。

  7.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且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对疫情期间(疫情期间指2021年10月20日以后)期满的原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可以继续安置到城镇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对因疫情需要安置到城镇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的,不计入公益性岗位安置次数。

  二、岗位类别及服务期限

  防疫消杀、巡查值守、保洁环卫等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自聘用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所聘人员自动退出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

  三、开发数量

  根据县内疫情防控需要,结合全县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安置需求和就业补助资金结余等情况,计划在全县11个社区开发岗位22个,每个社区2个。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需复印正反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到县人社局417办公室报名。参加应聘人员需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保持1米距离,全程佩戴口罩,应聘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

  (二)资格审查。就业困难人员资格审查由县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违纪违规、资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县人社局根据各单位岗位需求,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期间可边公示边安排上岗)。

  (四)用工备案。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永登县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

  五、岗位待遇

  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高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770元/月),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岗位补贴不能与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待遇同时享受。

  用人单位应为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

  联系电话:6423815 联系人:杨重伟

  永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9日

  原标题:永登县关于招聘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 告

  文章来源:http://www.yongdeng.gov.cn/art/2021/11/9/art_1872_10672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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