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定西临洮县消防救援大队补招录专职消防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和防灭火力量建设,更好的适应消防救援“全灾种、大应急”职能使命需要,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甘肃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定西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面向全县公开补充招录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先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补充招录专职消防人员1名(男性),专职消防人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备战模式,从事灭火救援和执勤备战工作;
二、招录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身体和心理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志愿投身消防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面向临洮县籍常住人口中招录;
3.年龄为20至30周岁(2003年1月1日-1993年1月1日),大专及以上学历,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含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体育类、公安警察类、消防应急类相关院校专业毕业生,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的退役人员可以放宽条件优先招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在县消防救援大队(临洮县洮阳镇长城路6号)设报名点(二楼办公室201,咨询电话:0932-5966119),进行资料受理和资格初审。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9月17日,由本人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招聘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大专以上学历一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资料、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技术技能证照等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蓝底照片6张等。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3.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符合招聘条件的进行正式报名登记和后续手续办理。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初审复核通过后,填写报名登记表、政治审查表等材料,须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并在相关材料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甚至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测试考核
1.体能测试。通过资料核查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2号)和《关于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执行。由县纪委监委、人社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笔试范围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列条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时事政治、消防业务技能知识等。由县纪委监委、人社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3.专业测试。报考财务类、宣传类、司法类、新闻类等专业岗位的人员,将进行针对性测试。由县纪委监委、人社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4.面试。面试参照公务员考录方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采取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由县纪委监委、人社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由县纪委监委、人社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四)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人员查询并打印《个人征信记录》,填写《政治审查表》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对有吸毒史、曾参加过非法组织、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和法律、政策规定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由县纪委监委、公安局、人社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
(五)人员确定
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20%;根据测试考核总成绩、体检和政审等情况,最终得分前1名为确定人员,并报县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六)公示及录用
通报考核达标人员,将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公示,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县人社部门备案。
四、聘用管理
1.对拟聘用人选由临洮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为期3个月的岗前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体能训练、业务理论、业务技能、军事队列、日常管理等。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县人社部门备案,《劳动合同》每年一签,岗前业务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纪行为、严重违反聘用协议行为或年终考评不称职的,予以解除聘用协议。聘用期满后,根据个人意愿、考核结果、现实表现等,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解聘手续。
3.所有聘用人员从事灭火救援等工作,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行相关政策规定。
五、工作待遇和薪金
1.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工作期间的伙食费、被装费、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3.凭政府专职消防人员证件在交通出行、旅游等方面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待政策;
4.鼓励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在职期间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行政编消防员招聘;
5.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为专职消防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临洮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9月12日
原标题:临洮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补招录专职消防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ntao.gov.cn/art/2023/9/12/art_6945_1680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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