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天水秦安县招聘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82人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1-06 18:11 分类:公益岗位 浏览:819 评论:0
为了积极应对当前新冠疫情对我县城镇就业造成的影响和冲击,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有效助力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人社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用好公益性岗位发挥就业保障作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38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 和省人社厅《关于迅速落实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436号)精神,我县决定开发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结合各社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将2021年秦安县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双向选择。
二、招聘计划
兴国镇所辖各社区,20户以上没有物业的小区每个小区开发1个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共开发82个。
三、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巡查值守和用人单位安排的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招聘单位要求的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男50岁、女40岁以上);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含高校毕业生);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7.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8.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方式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就地就近选择工作岗位,自愿提出申请,经社区居委会推荐,向镇政府申报,参加公开招聘。镇政府结合申请、推荐以及招聘程序、规定等情况,通过面试、协商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拟招聘人员名单,报经县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县人社局审定。审定合格人员,由镇政府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迅速安排上岗。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6日日至11月10日。
2.报名地点:各社区办公室。
3.所需资料: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明材料及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岗位条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都将取消其资格,并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
七、工作待遇和期限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1200元/月。服务期限为3个月,从2021年11月11日--2022年2月10日。服务期满后,所聘用人员自动退出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本次上岗的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不计入公益性岗位援助次数。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未尽事宜以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6日
原标题:秦安县2021年招聘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DnhrWv7kFBcHp4IpJFs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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