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陇南市武都区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选调教师237人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8-21 12:59 分类:教育类 浏览:476 评论:0
根据《关于印发陇南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陇办发〔2019〕15号)、《关于印发关于推行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陇教发〔2015〕237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陇教发〔2020〕64 号)和省市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师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城区教师学科结构,促进教师合理有序流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计划为东江第二初级中学等33所中小学、幼儿园紧缺学科教师进行公开选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在全区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的教师中选调(不包括东江、姚寨、城关三镇和江南、江北、钟楼、吉石坝四个街道区域内学校和武都实验中学、两水第二小学教师)。
二、选调原则
1.遵循按需设岗、公开选调、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和注重实绩的用人原则。
3.实行选调名额、条件、程序和结果全面公开原则。
三、选调名额
按照东江第二初中和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学需要,2023年计划为东江第二初中和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选调紧缺学科教师237名。其中初中92名,小学98名,幼儿园47名,具体选调学科和名额见附表。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团结协作;具有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2.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专业、年龄及教师资格要求
1.学历要求:小学、幼儿园选调岗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选调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2.学科及专业要求:报考初中、小学岗位的,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或所教学科一致。
3.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幼儿园岗位须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或为学前教育专业。
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须在农村工作5年以上(2018年9月30日之前任教)。
6.近五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合格及以上。
7.必须在教学一线任教且成绩优秀,坚守工作岗位。
8.报考初中、小学岗位的教师,现任教学段应与选调岗位学段一致;派遣到白林中学的教师的派出学校、任教学段学科须与报考岗位一致,由白林中学出具相关证明;派遣到陇南育才学校教师的任教学段学科须与报考岗位一致,由陇南育才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9.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不得参加选调
1.违反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和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
2.因违法违纪受到组织处理,处分期限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公检法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2022—2023学年度累计请假超过15天的(国家规定的公假除外);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选调办法
(一)笔试实行百分制。
(二)加分项包括教学成绩加分、近5年年度考核加分、近3年个人奖项加分、工作年限加分、条件艰苦学校任教奖励加分。
1.教学成绩加分。对2021-2023年小考、中考和高考各学科个人单科成绩前5名的报考人员加分(以教研室统一排名的单科成绩为准,参与排名的班额须在15人及以上),加分分值为: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5分,第四名加1分,第五名加0.5分,可累计加分。
2.年度考核加分。2018-2022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一次加1分,可累计加分。
3.个人奖项加分。2020年9月-2023年8月获得过名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新秀、青年教学能手、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九类奖项的人员,国家级(中共中央、国务院)加5分,省部级(教育部、省委、政府)加4分,市厅级(教育厅、市委、政府)加3分,县处级(市教育局、区委、政府)加2分,县区教育局加1分,校(学区)级加0.5分。同时提供表彰文件和荣誉证书,以国家、省、市、区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学区(学校)颁发的教育教学业绩奖项为准。区教育局及以上级别的表彰,一学年内获两次及以上同级同类奖项的按一次计算;校(学区)级表彰不分类别一学年最多计算一次。表彰时间以落款日期为准。
校(学区)级荣誉证书由学区(学校)校长和教育局包片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加分,包片领导负领导责任,校长负直接责任;若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对报考教师所在学区(学校)对应的教育局包片领导进行纪律处分,所在学区(学校)校长予以免职,报考教师五年内(含五年)不得参加选调。
4.工作年限加分。报考人员任教10年以上的(不含10年),每增加1年加0.5分,工作年限计算到2023年9月30日,满年满月计算。
5.条件艰苦学校任教奖励加分。为鼓励青年教师在条件艰苦学校从教,对条件艰苦学校现任教师实行奖励加分。具体加分学校按照《陇南市武都区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学校类区》执行。加分标准为:六类区学校4分、五类区学校3分、四类区学校2分、三类区学校1分。一类区、二类区学校不予加分。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3年8月19日在“陇南武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及教育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发布、张贴选调公告。
(二)资格审查及报名。
1.在线报名及打印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于8月19-21日在线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打印报名登记表(在线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
2.现场资格审核
时间:8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滨江小学一楼(电信大楼旁边大门进入)
准备资料:学校证明(含本校任教时间、教学成绩、年度考核、个人奖项、出勤等情况)、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在线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原件。
学校必须为报考人员如实出具所需证明材料,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校长予以免职。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日程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每天报名结束后,报名资料经纪检监督人员签字后交监督室存档。
3.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8月24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考试时间:8月25日上午9:00-11:00。
2.笔试证件:身份证和准考证
3.笔试地点:东江初中
4.笔试内容:以报考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学科课程与教学理论及其应用为主。
(四)选调成绩计算办法
选调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分数×50% 。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所报学段学科,在选调名额内,按选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公示。
(六)到岗任教。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教师,按选调成绩由高到低由本人依次在公示的选调岗位中选择任教学校,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后,教育局发文安排到竞聘学校任教。
七、有关问题说明
确定拟选调人员和选岗时,选调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并列的,工作时间早的优先;工作时间相同的,条件艰苦地区学校优先。
八、纪律监督
为保证选调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武都区纪委、监委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干部、群众对公开选调中的违纪行为,可向武都区纪委监委、武都区人社局及相关部门检举、申诉。
监督电话:
陇南市武都区纪委监委
0939-8255631
陇南市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9-8232266
咨询电话:
陇南市武都区教育局
0939-8213703
附件:1.武都区2023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选调岗位一览表
2.在线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3. 2023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选调证明
4.个人诚信承诺书
陇南市武都区教育局
2023年8月19日
原标题:陇南市武都区东江第二初中暨2023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选调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Zw86eSU4WLOxLKZeqiD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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