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人公告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及区政府办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安政办〔2018〕92号)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市公安局安定分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确保安全有序的前提下,具体考务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
二、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招聘辅警20名,其中男性15名(岗位代码:1001)、女性5名(岗位代码:200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三)具有定西市安定区户籍(自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将户籍迁入定西市安定区内的考生不得报考);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及有公安辅警工作经历的;
(五)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含4.8),无红绿色盲;
(六)年龄限定: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七)在定西市安定区公安交管系统工作人员,报考时不受年龄限制,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八)热爱公安事业,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查看等处分的;
2.本人或其家庭成员、近亲属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者公众的;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未按期取得毕业证人员;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被判刑或正在服刑的;
8.其它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定西市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20日。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网站为: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433)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09:00至2023年7月25日18:00;
报名程序:报名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规定时间登录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栏—“我要报名”端口,注册登录账户(注册账号时填写与本人身份信息一致的手机号码,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按照提示逐项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报名所需附件材料提交不全者不予通过),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线上初审,应聘人员于提交报名申请的次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21日09:00至2023年7月27日18:00;
3.缴纳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用150元。
缴费时间:2023年7月21日09:00至2023年7月29日18: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主要对考生报名资料、身体条件(视力、辨色力、语言表达、纹身、失信执行人等)等方面进行审核。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学历及毕业证明等材料原件、各个材料复印件1份及近期1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名费用不予退还,后果自负。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30日09:00至2023年8月1日18:00;
资格复审地点: 定西市理工中专
5.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8月2日09:00至2023年8月5日18:0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没有《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相关环节,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三)招考方式及程序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所有考生考试时,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身份证遗失的应试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主。
(2)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3)加分条件
截止2023年5月31日前,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管理使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临聘人员和因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已离开工作岗位的原公益性岗位和临聘人员,每满一年工作经历加1分,不满1年满6个月的加0.5分,不满6个月的不加分。获得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及定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表彰奖励的一次加2分、获得县处级表彰奖励的一次加3分、获得地厅级表彰奖励的一次加4分、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一次加5分。报考的退役军人在部队获得三等功的一次加2分,获得二等功及以上的一次加4分。
以上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5分,加分后笔试最终成绩不得高于100分。
2.面试
(1)面试人员按照参加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主要就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综合素质方面进行。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
(四)体能测评
1.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4.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中有关规定和标准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2)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应聘人员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只测评1次。
(3)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5.体能测评结果通过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6.考生因妊娠生产期暂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岗位暂不替补,妊娠生产结束后,补测体能,体能测试合格的参加考察、体检。妊娠生产期考生,应按照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签到,必须提交《暂缓体能测试书面申请书》及定西市人民医院或定西市第二人民医院出具的妊娠相关证明材料。
7.部队服役期间或在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工作期间因公负伤或因公致残影响体能测试的,免于体能测试。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按照有关规定在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3.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中人民警察职位有关规定执行。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安排应聘人员到另外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5.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6.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承担。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由应聘人员填写考察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政审。因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对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定西市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核实。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资格,并由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市公安局安定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实习期6个月。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占用公安机关编制,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相应工作;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市公安局安定分局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聘用(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市公安局安定分局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八)后备库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男前10名、女前5名进入后备库。因人员流失等原因岗位空缺后,对进入后备库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政审并补充聘用。后备库于2025年6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
五、工资待遇及保障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的相关待遇。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六、监督检查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由区纪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本次考试的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0932-5984664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招聘。严禁考生携带手机、手表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请考生提前妥善安置好本人物品。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为切实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正、公开、竞争、择优”,招聘工作全权委托第三方招聘机构组织实施。
(二)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考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或提供证件及信息弄虚作假者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对有下列违反本公告有关情形的,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细则其他情形的。
本公告由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31-2619165
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
2023年7月10日
招聘名额增补公告:2023年甘肃定西安定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名额增加补充公告(共70名)
原标题: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3Arv0wl03RdQ8Jtk93mWQ?scene=25#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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