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定西陇西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人员4名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1-03 20:27 分类:公益岗位 浏览:1010 评论:0
根据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陇政办发[2020]74号)精神,因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名、消防宣传文员1名、厨师2名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1.招聘对象为陇西县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法定劳动力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7)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退役军人未满服役年限,提前退出现役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结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于2021年11月3日——11月11日(早8:30—11:50,下午14:30—17:30)在县消防救援大队(陇西县巩昌镇渭州路西侧)四楼办公室报名。
2.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3.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4.确定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确定录用人选。
5.人员公示。经过面试录取的人员将在“定西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6.体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7.聘用。县人社局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人员审批手续,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后安置上岗,聘用期限为3年,3年后将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
四、日常管理
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聘用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并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1)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由他人顶替上岗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天的;
(3)不服从聘用单位管理或违反聘用单位管理制度的。
2.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公益性岗位:
(1)已批准退休的;
(2)已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实现稳定就业的;
(3)自愿退出岗位的。
五、待遇保障
所聘用人员补贴及各类保险均按照《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执行。
六、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七、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0932—5910014
县消防救援大队:0932-669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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