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甲公司解除与秦某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快递公司招聘快递员,秦某前去应聘,9月1日顺利入职甲公司。10月15日甲公司与秦某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月工资为80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10000元;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工作地点为Q市N区南湖北路。秦某每天工作12小时,2个月后,感觉身体明显透支,且还没有加班费,于是拒绝甲公司的超时加班安排。甲公司于11月25日以秦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A.甲公司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B.秦某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赔偿金
C.甲公司可以要求秦某支付违约金
D.甲公司应当向秦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劳动法。
A项错误,《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秦某在甲公司工作时间超过劳动法规定,也并未获得加班工资补偿,拒绝甲公司的超时加班安排,而甲公司以此为由认定秦某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不合法。
B项正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甲公司与秦某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年,故按法律规定试用期应为2个月,甲公司和秦某约定的试用期一年不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对与本案,甲公司应支付秦某赔偿金。
C项错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甲公司并未和秦某之间并未约定违约金,因此不得向秦某主张。
D项错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甲公司和秦某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并非属于以上情形之一,因此甲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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