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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某在餐馆聚餐时,邻桌甲乙发生打斗,保安未予制止,导致宁某躲避不及被甲打中头部受伤。关于宁某医疗费的承担,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提问者:exam5 问题分类:法律知识

宁某在餐馆聚餐时,邻桌甲乙发生打斗,保安未予制止,导致宁某躲避不及被甲打中头部受伤。关于宁某医疗费的承担,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餐馆无责,由甲承担

B.餐馆承担后向甲追偿

C.由甲乙共同承担

D.由甲承担,餐馆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B、D项正确,A、C项错误,餐馆应提供安全的用餐环境,其应制止打斗行为而不制止,导致宁某受伤,存在过错,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甲打中宁某的头部导致其受伤,甲作为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宁某的医疗费用。餐馆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甲追偿。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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