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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张掖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司法局选聘县政府第五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公告

作者:exam5 发布时间:2023-07-12 17:34 分类:选调遴选 浏览:564 评论:0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根据《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县司法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县人民政府第五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以下简称“特邀监督员”),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面向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基层群众;人民法院法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律师;其他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从事法学理论研究、法律实务等工作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有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或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验的优先。聘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县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可以对特邀监督员进行适当调整。

二、选聘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选聘的特邀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法治意识、监督意识,关注支持法治政府建设;

2.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政策等知识和能力,熟悉并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敢于反映情况和提出批评意见,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

4.在本县工作或生活,能够胜任正常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职责

特邀监督员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对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所属部门、省市驻肃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2.应邀参加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性文件制定论证等活动;

3.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就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4.对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四、选聘方式

选聘采用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选聘等方式确定人选。

(一)个人自荐要求

符合选聘对象要求和选聘条件的个人,自行下载相关表格填写申报。

(二)单位推荐推荐名额及要求

1.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3名):由红湾寺镇、大河乡、康乐镇各推荐1名;

2.人民法院法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4名):由县法院、县检察院各推荐2名;

3.律师(6名):由县司法局推荐6名,县政府法律顾问直接聘为特邀监督员;

4.行政机关法制工作人员(24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在法制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由县住建局、卫健局、水务局、人社局、林草局、税务局各推荐1名,县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各推荐2名,县公安局推荐4名;

5.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4名):县融媒体中心推荐2名,县工信局推荐2名企业负责人;

6.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工作人员(4名):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各推荐1名;

7.基层群众(8名):由各乡镇在农牧村中各推荐1名。

(三)定向选聘要求

县司法局广泛邀请符合选聘对象要求和选聘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加强对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监督。

五、选聘程序

(一)申报

1.个人自荐的,填写《肃南县人民政府第五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推荐(自荐)表》,在“本人意见”栏中充分说明个人自荐理由,“单位意见”可不填;单位推荐的,填写《肃南县人民政府第五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推荐(自荐)表》,在“本人意见”栏中填写个人意愿并由所在单位盖章后报送;定向邀请的,由县司法局根据情况,直接向本人发出邀请。

2.提交材料包括:

(1)提交《肃南县人民政府第五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推荐(自荐)表》纸质文件1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185043186@qq.com),请如实准确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律师执业等相关证书或者能够证明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企业负责人另提供身份证明材料1份。

3.报名截止日期及材料报送地点:

单位及个人报送的材料请于2023年7月20日前报送至县司法局202室。

(二)审核及聘任

1.申报工作完成后,县司法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申报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并考虑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需要、年龄结构、行业比例等因素,择优提出拟聘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天。

2.特邀监督员拟聘人选公示期满,对无争议的拟聘人选,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正式聘任,颁发特邀监督员聘书,并向社会公告。县司法局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增聘或者解聘。

特别说明:本次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名人员应为本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联系人:张XX,联系电话:13689481592(钉钉同号)。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3年7月11日

原标题: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公开选聘县政府第五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ssn.gov.cn/zfxgk/fdzdgknr/zxgg/202307/t20230711_1075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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