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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陇南市公安局补充招聘留置看护岗位警务辅助人员14人公告

作者:exam5 发布时间:2023-07-05 19:20 分类:招警&辅警 浏览:430 评论:0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公安院校、政法院校司法类专业的毕业生、具有服役经历的大学毕业生公开补充招聘留置场所看护岗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公开补充招聘看护队员共计14名,其中,招聘男队员13名,女队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自愿从事留置看护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陇南市户籍(含因上学、就业等原因将户籍转出人员)。

4.年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5年7月4日至2005年7月4日期间出生)。

5.毕业于公安院校、政法院校司法类专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有服役经历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

7.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无红绿色盲。

8.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9.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

10.热爱本岗位工作,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1.适应封闭生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立场有问题的;

3.受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法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辅警的其他情形。

四、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缴纳费用

(一)发布公告

通过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用电脑端登录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上午8:30至2023年7月12日下午17:00,共计3天,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方式:提交报名申请、上传附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点击“陇南市公安局公开补充招聘留置看护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专栏—“我要报名”端口,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网上报名附件所需材料:①近期2寸同底彩色照片、 ②身份证、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④毕业证书(最高学历)、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www.chsi.com查询并下载)、⑥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证明等材料。

3.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17:00;

(3)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对伪造、变更、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4)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问题咨询,请直接与0931-8722309联系。

(三)缴纳费用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务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3〕800号),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1.缴纳费用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17:00;

2.注意事项:报名填写的联系方式是应聘人员缴纳费用的重要途径,应聘人员需保证手机畅通且中途不得更换联系方式,如因错填、中途更换联系方式、手机欠费、不在服务区、信息拦截、信息删除等个人原因导致网上缴费失败以及无法参加考试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所有应聘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测试方式。

(一)现场资格复审: 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户籍、毕业证书、年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证明等内容进行审查,对身高进行初步测试。

上述要求条件,在资格初审中有一项不达标者,不能进入笔试环节。

(二)资格复审地点: 陇南市武都区东江行政中心B3栋楼人社大厦裙楼二楼大厅(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二楼)。

(三)资格复审时间: 将以公告的形式在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资格复审材料: 应聘人员须携带《留置场所看护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系统“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自行打印)、《留置场所看护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政审登记表》(仔细阅读公告下载附件自行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要求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按提示生成)、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2寸同底彩色照片6张。

六、考试工作程序

按照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笔试。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环节。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考试科目主要包括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监察法》、公安基础知识等内容。

1.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3.携带证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提前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

(二)体能测试。已参加笔试的所有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男子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三项必须全部参与,体能测评项目中任意两项达标视为合格,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任意一项放弃视为放弃体能测试,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携带证件:应试人员须持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参加体能测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试;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提前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

(三)面试。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体能测试合格)的顺序依次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3.携带证件: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均可参加体检。

(四)体检。根据岗位计划,分男性、女性,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缺额的,以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由市纪委监委和市公安局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政审小组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在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等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参加岗前培训。

(七)聘用。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结束后,根据综合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同意后,依照相关规定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后,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承诺书》。合同期限内,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七、后备人员库建立及人员补录

(一)建立后备人员库。 凡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且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建立后备人员库。后备人员库有效期为2年(自总成绩对外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后备库中的人员全部补充使用完毕后或超过有效期时,启动新一轮招聘工作。

(二)补录流程。 当已聘用留置看护队员因辞职辞退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影响执勤工作时,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征求人员意见,按照其意愿进行补录。若本人不愿参加补录的,则取消其补录资格。

(三)补录方式。 拟补录人员,还需进行面试、体检和政审。面试、体检和政审中,有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取消补录资格。

八、保障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属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占用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

(二)聘用后,基本工资40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工龄工资每满一年按50元/月的标准依次累计,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

(三)服装装备及其他工作补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有关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在“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不委托任何机构举行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每一项环节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

陇南市公安局:0939—5917010

陇南市人社局:0939—8236252

监督电话:

陇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939—5917012

附件:留置场所看护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政审登记表

陇南市纪委监委机关

陇南市公安局

陇南市人社局

2023年7月4日

原标题:陇南市公安局公开补充招聘留置看护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IDTHZR_LqSKImgc31hi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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