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甘肃武威古浪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省、市教育部门的安排,为做好古浪县教育局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我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古浪县内的中国公民及驻古浪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由古浪县教育局负责认定。
(二)申请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相关违法行为者以及有违法犯罪记录者暂不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具备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详细情况参照附件1:《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有教育教学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六)申请人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具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七)申请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2021年10月18日—11月16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古浪县现场审核确认点。
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三、现场确认时间
2021年11月17日—11月30日,非工作日除外。
四、现场确认地点
古浪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五、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进行现场确认应出示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二)申请人相关户籍证明材料: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出示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出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出示我县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4.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出示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的申请人隶属古浪县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
(三)《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
1.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3),并按照古浪县教育局的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古浪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表内的应检项目要真实齐全,并有各科室主检医师的签字和院方的公章。
3.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四)提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提交照片应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
(五)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须现场出示;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出示。)
1.学历证书原件。
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供在学信网申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六)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无须出示的纸质材料: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无须现场出示。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三)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事实不符,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个人承诺书》可在网站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四)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环节。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现场确认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2),如实填写并签字摁手印确认。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现场确认的相应材料。认定机构要加强材料审核,留存《授权委托书》。
现场确认通过的申请人员于现场确认截止15个工作日后在古浪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或者通过邮寄方式领取证书及有关材料。
若因中国教师资格网或省教育厅调整时间,古浪县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将随之调整,具体安排请随时关注微信公众号“古浪教育”或浏览古浪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局信息公开网页。
咨询电话:0935—5121169
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
1.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2.授权委托书
古浪县教育局
2021年10月18日
原标题:古浪县教育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ulang.gov.cn/index.php?c=show&id=86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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