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金昌永昌县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165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昌市2023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金人社发〔2023〕98号)精神,为认真组织实施好永昌县2023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范围
(一)项目人员: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甘肃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项目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二)项目单位范围: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永昌县人社局申请项目名额,应当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且3年项目期满后仍能够为招聘人员提供留用条件。
对近3年存在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受到举报核查属实或被劳动监察等部门查处的;经营状况较差、管理混乱,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有其他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用人单位不纳入项目范围。
二、政策支持
财政部门下达项目专项资金,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项目人员个人生活补贴。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与招聘的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为毕业生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永昌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1770元/月)。社会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双方承担比例参照城镇企业职工缴费比例执行。
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可由县人社局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按照依法订立的合同进行管理,享受补贴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毕业生订立的劳动合同,并允许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项目人员工作经历计算工龄。补贴结束后,用人单位应积极吸纳留用已招聘的毕业生。
对出现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县人社部门报告。项目招聘人员补贴期未满自行离岗的,在剩余项目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应当进行递补,新递补人员同样享受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项目聘用人员,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聘用,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的生活补贴。
三、项目流程
(一)有意愿参加项目的单位请及时向县人社局申请项目资格并报送岗位需求表。县人社局根据用人单位岗位征集和资质审定情况向用人单位分解招聘指标,搭建双向选择平台,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招聘对接。
(二)用人单位在申报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出具民政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证书;
2、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册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医保部门出具的在册职工参加医疗保险证明;
3.用人单位详细情况介绍,主要包括:名称、主营业务、生产规模、在册职工、上年度经营和纳税情况等;
4、填写《金昌市2023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招聘岗位申报表》(见附件)。
四、指标管理
招聘指标根据用人单位招聘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纳入项目的用人单位自行与高校毕业生进行双向对接后,如能达成聘用意向,可随时向县人社局预申报,县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将审核合格的进行备案登记,招聘指标从其他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动态调整,直到所有指标用完为止。对于有意向参加项目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如未能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可主动与县人社局联系,县人社局优先推荐应聘空缺岗位,或按照毕业生的就业意向,动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参加项目。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3年5月23日至6月15日
(二)申报地点:永昌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永昌县城关镇东街政务服务中心西208室)
(三)咨询电话:0935-7522371
附件: 金昌市2023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招聘岗位申报表
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3日
原标题:永昌县2023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ongchang.gov.cn/xxgk/fdzdgknr/gsgg1/rlzyhshbzj2/content_168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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