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意见
第四节 函 意见
一、函
含义 |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 |
特点 | 多向性、灵活性、有效性 | |
类别 | 根据行文往来 | 发函和复函 |
根据内容和作用 | 商洽函、询问答复函、通知函、邀请函等 | |
正文结构 | 一般由函请(复)缘由、函请(复)事项和尾语三部分组成 |
函与请示的辨析:
不同点 | 函 | 请示 |
行文对象 不同 | 向同级或不相隶属机关请求批准事项 | 向有隶属关系的上级机关请求批准 |
行文语气 不同 | 向不相隶属的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请批事项的函,要彬彬有礼,语气委婉,不卑不亢,态度谦逊,多用商请性词语 | 向上级请求批准的请示,要体现敬重上级,言辞恳切,多用呈告性词语 |
结尾用语 不同 | 请求批准函的尾语,多用“特此致函,敬请函复”“请予支持等” | 尾语多用“请批示”“请批复” |
二、意见
含义 |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 |
特点 | 指导性,针对性、原则性和多向性 | |
类别 | 按照意见的 不同用途 | 指导性意见、呈请性意见和评估性意见 |
按照行文方向不同 | 上行意见、下行意见、平行意见 | |
写作 要领 | 可以采用完全式标题,也可以采用省略发文机关名称的省略式标题。如果意见内容较多,可以在文种名称前加上“几点”“若干“指导”等文字。意见的结语可以采用“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有关部门执行”“以上意见,请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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