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兰州七里河区招聘公益岗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2-09 21:50 分类:公益岗位 浏览:648 评论:0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劳动保障监察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招聘2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七里河区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城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是指家庭成员中无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失业人员,是指连续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城镇居民且无社会养老保险繳费记录、无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
5.残疾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国家征地失去土地的失业人员。
7.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且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较强敬业奉献精神;
3.具有团队协作意识,善于沟通与交流;
4.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且能够熟练运用电子办公系统;
5.政治、法律、文秘相关专业人员优先录取。
6.具有党建工作经历经验者优先录取。
三、岗位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监管,巡查用人单位,采集和及时更新用人单位有关资料,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档案,为劳动保障监察提供各类用人单位信息服务;
3.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进行日常巡查检查、专项检查和年度审查,协助处理群众性突发事件;
4.反映、传递和受理群众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
5.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参加社会保险、执行工作时间规定、工资支付特别是农民工工资发放及执行就业准入规定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反映;
6.上级部门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岗位待遇
工作岗位由七里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具体安排。聘用期限、薪酬待遇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七里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信息科报名。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区公益办组织实施。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援助协议,公示未通过的按规定退出。
六、注意事项
1.本公告由七里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解释。
2.七里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咨询电话0931-2211208。
七里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3年2月8日
原标题: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swlpgqnmfM4wvUblGPD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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