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公共基础 > 法律基础 > 正文

国家机构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0-22 10:56 分类:法律基础 浏览:905 评论:0


第四节  国家机构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地位: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任期:5年

3.主要职权:①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②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③最高国家机关领导人的任免权;④审批经济计划和预算报告;⑤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⑥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⑦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⑧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⑨最高监督权;⑩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2.任期:5年

3.主要职权:①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的实施;②人事任免权;③监督权;④撤销权;⑤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⑥决定特赦;⑦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⑧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等。

三、国家主席

1.地位:国家元首

2.任期:5年

3.主要职权:①向全国人大提名国务院总理的人选;②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的组成人员,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③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④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等。

四、国务院

1.地位: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2.任期:5年

3.主要职权:①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②提案权;③领导权和监督权;④管理权;⑤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⑥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委不适当的命令、指示、规章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⑦国务院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⑧其他职权。

五、人民法院

1.地位:国家审判机关

2.任期:5年

3.主要职权: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它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人民检察院

1.地位: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2.任期:5年

3.主要职权: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中央军事委员会

1.地位:国家最高军事领导机关

2.任期:5年

3.主要职权: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领导和管理解放军的建设,制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军事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等。


标签:


取消回复欢迎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