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武威天祝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切实履行好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夯实治安防控工作基础,加强公安机关治安巡逻和警务保障力量建设,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报请天祝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1名,共设定招聘岗位2类4个,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天祝县2022年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警务保障岗(FJ003)、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至2004年9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警务保障岗(FJ003)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至2004年9月1日期间出生)。
(四)矫正视力4.8以上,男性净身高168cm以上,女性净身高158cm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户籍要求:报考人员具有天祝县常住户口或进入高校前户籍为天祝县户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到行政拘留处罚、刑事处罚,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言论的;
5.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已被公安机关聘用为辅警但未被解职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
(一)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天祝县2022年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降低后仍达不到比例的,适当减少招聘计划,直至达到2:1的比例。
(三)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顺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进入体检、政审等环节。
(四)考试试题委托专业机构命制,笔试使用汉语作答,面试使用普通话作答。
(五)优先招聘情形,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士兵,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对报名应聘的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gs/09tzgaj/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16日至9月29日,共14天。
3.报名要求:进入报名链接地址后,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伍证等原件照片,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4.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18:00时。
5.报名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缴纳报名费,150元/人(不含体检费,报名后不再退还),2022年10月1日18:00时前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6.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汉语作答,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和其他公共基础知识等。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4.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5.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1.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按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工作人员按照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等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他满足放宽条件的证明材料。
2.因放弃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形成的空缺,在本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天祝县2022年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1:2,降低后仍达不到比例的,采取核减招录计划的方式直到达到1:2比例。
3.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应急反应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考察其语言表达是否准确、流畅,仪表是否端庄大方等。
2.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缺一不得参加面试。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体能测试
1.进入面试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3.体能测试分别测试以下项目: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体能测评标准如下: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13″1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13″4为合格;1000米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4'25″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4'3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65厘米为合格。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14″1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14″4为合格;800米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4'20″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4'3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30厘米为合格。
(六)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达不到比例的按照体能测评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环节。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素养、道德操守品质及岗位适应程度。
(八)递补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从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
因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及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等情况,导致岗位形成空缺的,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仍并列的,重新进行面试。
(九)公示及审批聘用
1.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初选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问题,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根据相关规定续聘。
六、薪酬待遇及其他费用
(一)人员性质。此次招聘的辅警性质为: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担任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相关待遇。
(二)管理培训。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和年度考核及业务培训。
(三)薪酬待遇。薪酬待遇及社会保险依据武威市公安局、武威市人社局、武威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武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实施细则(试行)》(武公发〔2022〕6号)相关规定执行。
七、合同终止与解聘
新聘辅警人员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聘的,按解聘当月基本工资标准发给1个月工资作为生活补助费并领取失业金,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拨付。合同期满聘用人员提出不再续签和合同期未满辞职以及因违纪违规违法被解聘的不再发给生活补助费。聘用期内,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纪律规定的,县公安局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报县人社局备案。
八、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随时进行适当调整。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考人员有义务随时关注天祝县政府网站(http://www.gstianzhu.gov.cn/)和天祝县人社局、天祝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不得参加招聘相应环节。凡违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九、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咨询和监督电话
天祝县纪委监委:0935-3121121
天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5-3121231
天祝县公安局:0935-5825013
附件2:天祝县2022年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下载)docx
原文标题: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通知公告天祝县2022年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stianzhu.gov.cn/art/2022/9/13/art_3522_956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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