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平凉市事业单位招聘103人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33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20〕254号)、《关于印发<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高层次和非急需紧缺人员工作流程>的通知》(平人社通〔2020〕25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笔试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21〕166号)和工作需要,平凉市7个市直部门和4个县(市、区)共67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和职称。其中,应聘人员同一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同时一致。招聘的专业名称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填报。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5.年龄条件为2003年1月1日以前出生。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平凉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附件1)。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年龄、相应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1年9月1日。
7.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仍在禁考期内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参加甘肃省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从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liang.gov.cn)、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ingliang.gov.cn)和平凉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plrsfb)下载本公告附件《平凉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进行查询。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09∶00至9月17日(星期五)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 “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岗位列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见公告末尾)。
2.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局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9∶30至9月18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后果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9∶30至2021年9月19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见附件2)到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后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审核、修改。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10∶00,逾期不予受理。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0月19日(星期二)9∶00至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时间和科目
10月23日(星期六) 上午
08�U30-10�U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U00-12�U0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考点设在平凉市,由平凉市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负责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4.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数之比)不低于1:3。不足1:3的,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划定岗位最低合格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5.成绩公布。由平凉市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及时在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平凉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时间预计为11月27日之前。
(四)面试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户籍本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笔试准考证,参加资格复审。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员,在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平凉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在其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
(五)面试。
1.面试工作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甘人社通〔2016〕35号)》规定,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2.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U3(招聘计划与通过笔试人数之比),通过资格复审应聘人员,依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列入面试环节。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划定岗位最低合格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取消招聘资格。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程录像录音,当场打分并计算公布成绩。面试打分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的方式(平均成绩不是整数的,“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通知。
(六)总成绩确定
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即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两项考试中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视为无总成绩。
总成绩确定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按招聘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人选,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组织。
1.体检。各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计划和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委托县级以上综合性体检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笔试、面试划定合格线的,不得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笔试、面试划定的合格线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由平凉市、县纪委监委派驻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进行查实,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形成的岗位人员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笔试、面试划定的合格线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招聘结果备案
对符合招聘条件、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局将拟招聘结果及相关资料按备案范围报平凉市人社局或市委组织部备案。
(十)聘用
对备案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相应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
1.报考人员须做好考前14天自我健康管理,凭考试当日手机界面“甘肃健康码”绿码、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二者缺一不可)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2.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甘肃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须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须严格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的于考前按程序转码。
3.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考试结束后应尽快开展新冠核酸检测,并将结果及时上报考务部门。
4.报考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其他事项
1.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平凉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笔试等信息的主要网站。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工作通知、总成绩公布和拟聘人选公示以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2.应聘人员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应聘人员要按自己选择报名的招聘岗位规定的考试类型进行复习并参加考试。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市纪委监委派驻平凉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和市人社局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平凉市纪委监委派驻平凉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933—8212300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933—8211433
报考条件及面试咨询电话:
平凉市党政专用通信局 0933-8552300
平凉市司法局 0933-8227223
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933-8296338
平凉市畜牧兽医局 0933-8613093
平凉市商务局 0933-8230406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 0933-8215027
平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933-8228351
崆峒区人社局 0933-8352180
华亭市人社局 0933-7722713
泾川县人社局 0933-5939542
崇信县人社局 0933-6102326
附件: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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