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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甘肃省临夏州康乐县委组织部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0人公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6-03 10:20 分类:进村社区 浏览:916 评论:0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和《临夏州关于加强全州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0名,现将选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经就业并领取财政工资的人员不得报考(如村干部、村级自来水管理员、民政协理员等);

2.康乐县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4.热爱群众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扎实,能够适应信息化办公要求,熟练操作计算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选聘对象:

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本人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参与黄赌毒等违法问题或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3.涉黑涉恶涉“村霸”的,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曾担任过村(社区)干部但非正常离职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发布、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6月6日至6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311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6张,现场领取填写《康乐县2022年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报考人数与选聘人数3∶1比例。

5.报名联系电话:0930—4426700

(二)资格初审(6月9日至6月10日)

县委组织部将协调县级联审单位对所有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初审,经查实有问题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6月11日)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形式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在“康乐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四)面试(6月12日)

面试人员由县委组织部按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计划选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并列名次一并纳入)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综合成绩发布(6月12日)

面试结束后,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在“康乐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六)资格复审(6月13日)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选聘人数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协调纪委监委、政法、公安、信访、教育、民政、人社、环保、劳动监察、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严格审核,提供结论性意见。

(七)体检(6月14日)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选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另行指定,体检或复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递补。

(八)公示(6月15日至6月19日)

经报名、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选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在“康乐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对反映影响聘用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递补。

(九)聘用上岗(6月20日)

经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后确定录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培训后安排到社区开展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附城镇党委考核合格后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附城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批准后可以续聘,续聘合同期限与村“两委”任职届期相同。考核不合格的,面向社会自主择业。

三、报酬待遇

专职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考核由附城镇党委负责,基本报酬待遇执行村干部报酬待遇标准,享受每年3万元(每月2500元)的报酬,并按照省州政策同步增长。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所有报考人员要按照县上相关部门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报名、考试时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并全程佩戴口罩,尽可能减少陪同人员,做到不聚集、不扎堆,自觉遵守相关工作秩序。对不服从安排管理的,除现场取消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五、纪律监督

由县纪委监委负责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招聘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县委组织部:0930—4421310

县纪委监委:0930—4524111

中共康乐县委组织部

2022年6月1日

康乐县2022年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和《临夏州关于加强全州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0名,现将选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经就业并领取财政工资的人员不得报考(如村干部、村级自来水管理员、民政协理员等);

2.康乐县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4.热爱群众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扎实,能够适应信息化办公要求,熟练操作计算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选聘对象:

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本人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参与黄赌毒等违法问题或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3.涉黑涉恶涉“村霸”的,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曾担任过村(社区)干部但非正常离职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发布、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6月6日至6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311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6张,现场领取填写《康乐县2022年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报考人数与选聘人数3∶1比例。

5.报名联系电话:0930—4426700

(二)资格初审(6月9日至6月10日)

县委组织部将协调县级联审单位对所有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初审,经查实有问题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6月11日)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形式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在“康乐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四)面试(6月12日)

面试人员由县委组织部按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计划选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并列名次一并纳入)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综合成绩发布(6月12日)

面试结束后,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在“康乐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六)资格复审(6月13日)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选聘人数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协调纪委监委、政法、公安、信访、教育、民政、人社、环保、劳动监察、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严格审核,提供结论性意见。

(七)体检(6月14日)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选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另行指定,体检或复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递补。

(八)公示(6月15日至6月19日)

经报名、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选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在“康乐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对反映影响聘用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递补。

(九)聘用上岗(6月20日)

经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后确定录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培训后安排到社区开展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附城镇党委考核合格后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附城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批准后可以续聘,续聘合同期限与村“两委”任职届期相同。考核不合格的,面向社会自主择业。

三、报酬待遇

专职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考核由附城镇党委负责,基本报酬待遇执行村干部报酬待遇标准,享受每年3万元(每月2500元)的报酬,并按照省州政策同步增长。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所有报考人员要按照县上相关部门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报名、考试时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并全程佩戴口罩,尽可能减少陪同人员,做到不聚集、不扎堆,自觉遵守相关工作秩序。对不服从安排管理的,除现场取消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五、纪律监督

由县纪委监委负责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招聘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县委组织部:0930—4421310

县纪委监委:0930—4524111

中共康乐县委组织部

2022年6月1日

康乐县2022年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


原标题:中共康乐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0_-54shmojm7r49CnA97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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