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白银会宁县招聘公安警务临聘人员200人
为切实加强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公安警务临聘人员共200名,因岗位特殊需要,全部限男性,补充到交警大队及各乡镇交警中队,从事道路交通管控勤务辅助工作。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警务临聘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
3.大专及以上学历(含高职),其中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4.限会宁县户籍(户籍以发布公告当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91年9月1日至2003年9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公安司法类专业、法学专业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性障碍,无明显纹身、疤痕等特殊印记,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在会宁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满一年,且目前在岗人员(截止2021年8月),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在同等条件下,进城入园易地搬迁安置户家庭成员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因表现不好被单位辞退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被判刑或正在服刑的;
7.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因其他原因不宜从事公安警务临聘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告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或提供证件及信息弄虚作假者等情况的,都将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9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会宁县嘉禾楼六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现场报名之日已取得正式毕业证书)、户口本等三个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3张,填写《会宁县招聘公安警务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证书,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正在会宁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的工作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提供工作证明,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二)体能测评
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1000米跑只测评1次。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凡在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评资格。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开考比例为1:2,通过体能测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分数及以上者,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控制线为所有参加笔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的1:2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面试比例,笔试合格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应达到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以上者方可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如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考人员仪容仪表、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
(五)体检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除报考条件第五条规定的身体条件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政审
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按程序进行体检、政审考察。
(七)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各类举报反映,经核实举报反映情况属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按程序进行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
1.此次招聘公安警务临聘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招聘人员不占用公安机关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的相关待遇。
2.会宁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并制定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对聘用人员实行日常工作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增资和续签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
五、工资待遇及经费来源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16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月工资最高为27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720元,岗位工资22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值班补贴最高260元/月,绩效工资和值班补贴按考勤考核进行核算;满一年考核合格后,工龄工资按照正式被聘用工作年数计算,每满两年按照100元/月标准依次累计。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会宁县公安警务临聘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43-3229890。
2.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因疫情原因,到现场报名的人员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通行码,体温和健康通行码正常,方可进入报名现场。报名前14日内由中、高风险地区来会返会人员,必须持个人近三天核酸检测报告报名。为避免人员聚集,报名现场将控制人员数量,请参加报名人员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4.此次招聘工作由会宁县公安警务临聘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43-3221039 0943-3221079
会宁县公安警务临聘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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