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酒泉中学招聘工勤服务岗位工作人员40人公告
一、招聘计划
根据酒泉中学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服务岗位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德才兼备,能力为重;公平公开,择优聘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过硬,政治觉悟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服从工作安排、服从岗位管理。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见《酒泉中学招聘工勤服务岗位人员需求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根据相关规定不宜从事学校工作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工勤人员)及已聘任在其他单位相应岗位上的人员;
6.身体有明显纹身、疤痕、传染疾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身行为的疾病病史的人员;
7.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由酒泉中学根据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定的招聘实施方案自行组织实施。酒泉中学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聘相关工作。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制定工作方案
制定酒泉中学公开招聘工勤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二)发布招聘公告
酒泉中学在相关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至4月15日。
2.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酒泉中学公开招聘工勤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并签字,同时提供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扫描件。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报名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四)资格审查
由酒泉中学成立资格审查工作组,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通过短信或邮件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查。
(五)面试
由酒泉中学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抽调相关人员成立面试工作组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对特殊岗位考生,需进行现场技能考核。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六)考察
由酒泉中学成立考察工作组,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对因出现经考察不适宜聘用的人员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由酒泉中学在同类岗位中依次递补人员进行面试和考察。
(七)体检
由酒泉中学负责对拟录用对象组织统一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符合事业单位人员体检标准及教师职业要求的人员方可列入拟聘人选。
(八)公示
由酒泉中学对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酒泉中学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六、聘用及待遇
(一)人员聘用
由酒泉中学与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设立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正式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劳动合同期满后,由酒泉中学根据聘用人员工作实际提出是否续聘意见,相应地续签或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其他不能适应岗位需求的情况,酒泉中学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二)工资待遇
1.由学校根据市财政局招聘人员待遇经费预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制定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2.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其中:单位缴费部分从市财政拨付的聘用人员待遇经费中列支,个人缴费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缴。
七、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由酒泉中学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37-2614856
附件1:酒泉中学招聘工勤服务岗位人员需求表
原标题:酒泉中学公开招聘工勤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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