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甘肃庆阳庆城县招聘辅警体检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3-30 22:03 分类:招警&辅警 浏览:941 评论:0
根据《庆城县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庆城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根据招聘计划和综合成绩排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而造成缺额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重新组织体检)。
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体检工作定于2022年4月1日(星期五)进行,考生于4月1日上午7:20前到庆城县公安局八楼第一会议室集合。
三、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四、体检须知
1.考生务必于4月1日上午7:20前到达集合点,核对证件、签到、分组后,列队参加体检。参检人员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未按规定时间到达体检集合地点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2.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身份证丢失者,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除以上两种证件材料外,考生所携带的手机等一切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必须统一上交集中保管,严禁携带进入体检现场,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3.考生注意提前做好个人卫生,检前三天请勿进食油腻食物及大量饮酒;体检前晚20:00后禁食(可饮水),保证睡眠,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
4.女性体检者月经期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引领员和体检医生。
5.体检时,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管理,一切行动听指挥,严禁他人陪同。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6.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7.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漏检、自动放弃任一体检项目,经提醒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8.对心率、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9.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本次体检费每人450元,体检前由考生以现金方式向体检机构缴纳。
11.所有考生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经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本次体检工作由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城县公安局联合组织实施。
五、疫情防控
1.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入庆考生,须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未按规定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或体检前14天内进入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当天,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正确佩戴,除核验身份和检查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2)体检时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距离,须提供体检当日手机界面“甘肃健康码”、“行程码”绿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证明均可)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
(3)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及体检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4)体检机构不提供停车条件,提倡考生自行前往,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送检人员不得进入体检医院和在体检医院周围聚集。
(5)体检过程中,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按规定进行处理。
(6)不配合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因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国疫情防控措施规定动态变化,如体检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补充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最新通知和我市相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免影响正常参加体检。
咨询电话:0934-3269806(县人社局)
0934-5994028(县公安局)
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城县公安局
2022年3月29日
原标题:庆城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chinaqingcheng.gov.cn/xwdt/tzgg/content_69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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