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选拔2022—2025年区级乡土人才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更好地发挥乡土人才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我区乡村人才振兴战略实施,计划在全区范围内选拔一批优秀乡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类别及名额
选拔区级乡土人才100名左右,具体类别及名额如下:乡村生产经营能手30名左右、乡村文化旅游带头人10名左右、民间艺人30名左右、乡村“双创”致富能人20名左右、乡村电商带头人10名左右(实际评选中可根据推荐上报情况调整)。
二、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在区内乡村工作,具有一技之长,能够带动产业发展、带领群众致富、带动技艺传承,在行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劳动者。
(二)资格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勤劳致富,业绩突出,群众公认,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技术研发、艺术创作等工作,同时需
符合以下各类别条件:
1.乡村生产经营能手(类别一)
(1)从事农业生产,熟练掌握种植养殖技术,能够带领和帮助周围群众脱贫致富,起到带动辐射作用的种养殖能手、土专家、田秀才。
(2)在地方农产品加工方面具有独特工艺,对特色农产品加工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加工能手。
(3)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大示范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农业企业、农村经济组织、生产组织中从事经营管理的新农人。
(4)在我区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诚实守信、依法纳税,从事天水土特产经营达到一定规模,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经营管理人员。
(5)对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当地群众认可的产业发展带头人。
2.乡村文化旅游带头人(类别二)
(1)在乡村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示范村及重点村等乡村旅游产业中从事经营管理,业绩突出的骨干管理人员、带头人。
(2)在全区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中从事文化旅游经营管理或创意设计,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3)从事乡村文化旅游业,取得优异业绩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及导游(讲解员)。
3.民间艺人(类别三)
(1)从事民间文化整理,以“师带徒”等形式传授刺绣、雕刻、剪纸、泥塑、编织、书画、武术、曲艺、民俗等传统技艺,为弘扬民族文化、传承民间文化艺术作出突出贡献的民间艺人。
(2)从事建筑、传统工艺等,具有较高技艺技能的能工巧匠。
(3)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近5年来,参加过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以师带徒培养传承人或参加过对外交流活动,在业内有影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
4.乡村“双创”致富能人(类别四)
具有较好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在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等工作中业绩突出,带动本土农业产业发展,带动当地群众创业致富取得显著成绩的本土人才。
5.乡村电商带头人(类别五)
依托电子商务等平台从事农业经营活动2年以上,以经营天水土特产为主,运营稳定,业绩突出,引领群众致富的带头人。
(三)以下对象不列入评选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已获市级领-军-人才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限内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存在其他影响评选资格问题的。
三、申报推荐材料
(一)个人申报材料
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乡土人才类别,申报人填写《麦积区2022—2025年区级乡土人才申报表》,附主要事迹材料(2000字内)、身份证及已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技术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表可在麦积区政府网下载,申报表及附件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6份,于2022年3月15日报推荐单位。
(二)推荐材料
推荐单位上报推荐报告(包括主要做法、推荐人选及排名顺序、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并填报《麦积区2022—2025年区级乡土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盖章后于2022年3月16日前上报区委组织部2022室。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评选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总牵头,区直各牵头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乡村生产经营能手评选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乡村文化旅游带头人和民间艺人评选由区文旅局牵头;乡村“双创”致富能人评选由区科技局牵头;乡村电商带头人评选由区商务局牵头。各牵头部门要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行业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按照发布公告、个人申请、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申请推荐
各镇(街道)及主管单位根据区级乡土人才选拔条件和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申报要坚持“公平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申报方式按照个人、企业向所在乡镇(街道)及主管单位申请,乡镇(街道)、主管单位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向区委组织部统一推荐。
(二)专家评审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协调对应牵头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分类别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区级乡土人才初步人选。
(三)组织审定
初步人选经征求区纪检监察、公安、信访、生态环保、征信等部门的意见后,提交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
(四)公示评选结果
通过区级门户网站,对拟入选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联合相关部门发文并颁发证书。
五、培养管理
(一)区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区人社局及各牵头部门根据部门职能,负责做好本类别区级乡土人才的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开展能力提升培训。根据各类乡土人才特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不断提升各类乡土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在管理期内每人每年发放图书资料补贴1000元,经费从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中支出。
(三)加强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各牵头单位要鼓励、支持区级乡土人才建立工作室、传承基地、见习中心,招徒带人,传承技艺。
(四)注重作用发挥。各牵头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讲堂、培训项目,邀请区级乡土人才讲知识、传技术、授经验。
(五)加强政治激励。区级乡土人才申请入党的,重点培养发展;符合条件、有志向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区级乡土人中作用发挥良好的,可推荐评选为市级乡土人才,享受市级乡土人才待遇;对表现特别突出的,优先列为市县“两代表一委员”推荐对象。
(六)建立信息数据库。由各牵头部门对区级乡土人才的基本情况、技术特长、技术成果、培训、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登记,形成台账,分类管理。并上报区委组织部,纳入“麦积区助力乡村振兴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统一服务管理。
(七)强化联系沟通。各牵头部门要建立区级乡土人才长期联系制度,建立微信或钉钉工作群,加强与乡土人才的沟通联系,方便乡土人才之间的学习交流。深入了解乡土人才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协调解决乡土人才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八) 麦积区区级乡土人才每3年评选一次,每次选拔100名左右,管理期限为3年,队伍实行动态管理,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增补,可连续入选。对户籍迁出本区、离开本区工作超过一年、有违法违纪行为、不服从牵头部门管理等情况的,由区级牵头部门商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取消其资格。
原标题:麦积区选拔2022—2025年区级乡土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aiji.gov.cn/html/news/gsgg/2022-03/47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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