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平凉崇信县补充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9人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综合消防救援能力,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更好地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崇信县消防救援大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录计划和岗位职责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补充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9名,主要从事执勤、灭火、抢险、矿山、化工、水旱、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招录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志愿投身消防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限平凉市户籍,具有崇信县户籍者优先;
4.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大专以上学历者优先;
5.限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退伍军人、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且取得国家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持有特种车辆操作证或驾驶证B照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6.矫正视力在4.5以上,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
7.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急救救护工作的人员和退役军人优先;
8.具有驾驶经历、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具有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录: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3月7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地点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崇信县新西街329号)一楼通讯室,联系电话0933-6122119。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退伍证、《就业报到证》(报到证有具体就业单位的,须同时提交与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6张。
2.报名者在报名前14天内以及考试期间严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名时需持有2次以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两次分别为报名前5-10天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报名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填写诚信承诺书和报名表,并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4.招录工作人员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录条件的进行报名登记。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测试考核
1.体能测试。通过资料核查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1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2021年)》(附件4)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至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成绩须在“一般”标准以上。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报名后通知为准。
2.心理测试和面试。按照体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计划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人员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三)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体检,休检费用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和现实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人员确定
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测试考核总成绩、体检和政审等情况,按照招录人数的1:1.5预招录,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岗前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结业考核,根据结业考核成绩等额确定拟招录人选。
(六)公示
拟招录人选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特别是署名反映的问题将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聘用管理
1.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体能训练、业务理论、业务技能、军事队列、日常管理等。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2.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制度,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是否续签。实行定期考核评价,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予以辞退,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缺额随缺随补。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政府专职消防员规章制度、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县消防救援大队每年对聘用人员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合同期限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资待遇
(一)工资最低保障标准
1.基本工资:2780元/月;
2.工龄工资:按照每年20元计发,工龄工资从签订合同满一年起算;
3.等级工资:一级政府专职消防员1800元/月,二级政府专职消防员1400元/月,三级政府专职消防员1100元/月,四级政府专职消防员800元/月,五级政府专职消防员600元/月;等级晋升按平政办发(2020)30号文件规定执行。
4.职务工资:队(站)长助理320元/月,班长280元/月,副班长240元/月,驾驶员200元/月;
5.绩效工资:初级(四级、五级)政府专职消防员300元/月,中级(二级、三级)政府专职消防员400元/月,高级(一级)政府专职消防员500元/月;
6.高危行业补助:500元/月。
(二)统筹使用经费保障标准
1.伙食费:24元/人·天;
2.被装费:2400元/人·年;
3.年终奖:对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每人发放奖金800元。
六、保险经费
(一)住房保障。依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受政府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
(二)社会保险。依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从正式上岗之月起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100万元/人·年保额标准进行投保。
七、疫情防控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每位考生安全健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报名和进入考点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息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报名地点和考点,全程佩戴口罩。
(二)为避免影响考试,考前14天内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其他聚集性活动,不得与未规范管理的治愈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近1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等人员和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人员有接触,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人防护。
(三)根据崇信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最新公告,要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做好个人通行和疫情防控措施,考生在考前签署《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注意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人社局监督指导下进行,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在报名和参加测试过程中,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三)公开招聘期间,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四)在报名、测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一切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崇信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
原文标题:2022年崇信县补充招录政府专...-崇信县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http://www.chongxin.gov.cn/xwzx/tzgg/202202/t20220228_1037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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