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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甘肃定西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和留置场所看护队员111人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1-27 19:11 分类:招警&辅警 浏览:1334 评论:0


因工作需要,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定西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定政办发〔2016〕165号)和《关于调整全省留置看护队伍管理体制的意见》(甘公发〔2021〕14号)有关规定,决定委托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名,招聘留置场所看护队员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定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55名;

定西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务辅助人员5名;

定西市留置场所看护队员51名(第一批上岗30人,集中上岗;分批安排上岗21人);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岗位计划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4.在2021年11月26日前已落户的定西市户籍(含各县区);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留置场所看护队员岗位的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同等学历);

6.留置场所看护队员岗位仅面向公安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招聘;

7.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26日至2003年11月26日期间出生)。报考交警支队各县区高速交警大队岗位的,现在定西公安系统连续工作且有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6日至2003年11月26日期间出生),五年以上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6日至2003年11月26日期间出生),并提供现单位工作证明;

8.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身心健康,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残疾、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0.8,无红绿色盲;

9.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职工的配偶、子女,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10.招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委托机构面向社会统一组织,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结果、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用电脑端登录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咨询电话:0931-8726331,0931-8727856。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8时-12月7日18时。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上传附件。报名应聘人员请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计划表,在规定时间登录西北人才网点击“定西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留置场所看护队员”专栏“我要报名”按钮,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2.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12时。

2.报名缴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5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18时。

3.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一科,汉语作答,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报考交警支队和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对招聘计划进行调整,详情届时在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发布。

2.笔试内容:公安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4.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5.加分条件。

(1)报考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持有B1、B2机动车驾驶证的加3分,持有A1、A2、A3机动车驾驶证的加4分;现在定西公安系统从事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每满一年经历加0.5分,获得县处级表彰奖励的一次加2分、获得地厅级表彰奖励的一次加3分、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一次加4分。

(2)报考留置场所看护队员岗位的退役军人,在部队获得嘉奖(优秀士兵)的一次加2分,获得三等功的一次加3分,获得二等功及以上的一次加4分。

以上加分累积不得高于15分,加分后笔试最终成绩不得高于100分。

6.成绩查询:笔试最终成绩通过西北人才网查询。

(四)资格复审

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报考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各岗位的根据加分后笔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退役军人)、驾驶证、工作经历证明、奖励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毕业证需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资格的,按岗位笔试最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如成绩相同,则同时递补。

(五)体能测评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以通知形式通过西北人才网发布。

3.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4.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中有关规定和标准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2)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应聘人员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

(3)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5.体能测评结果通过西北人才网查询。

(六)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

2.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通知形式通过西北人才网发布。

(七)综合成绩确定

本次招聘各岗位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按照以下方式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最终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照笔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八)体检

1.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以通知的形式通过西北人才网发布。

2.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按照有关规定在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3.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中人民警察职位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安排应聘人员到另外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5.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6.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承担。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由应聘人员填写考察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政审。因考察政审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西北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就业人员须在公示结束3日内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十一)后备库

报考岗位计划简表中岗位代码为201、401、501、601、701、801岗位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前5名进入后备库;报考留置场所看护队员岗位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901岗位30人,902岗位15人进入后备库;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全部进入后备库。因人员流失等原因岗位空缺后,对进入后备库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政审并补充聘用。后备库有效期3年。

(十二)注意事项

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请在指定网站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com.cn)及时刷新链接、关注公告、通知、公示等相关信息,此次招聘考试无任何指定培训机构及复习资料。

四、聘用管理

1.由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聘用(劳动)合同期满后,按照《定西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调整全省留置看护队伍管理体制的意见》(甘公发〔2021〕14号),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市公安局决定是否续签。新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和留置场所看护队员上岗前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业务培训;

2.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和留置场所看护队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占用公安机关编制,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相应工作;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市公安局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聘用(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市公安局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4.报考定西市留置场所看护队员分批安排上岗的21人,待正式通知上岗后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5.聘用后5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岗位。

五、薪酬待遇

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留置场所看护队员实行月薪制,工资的发放和晋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统一配发制式服装。报考定西市留置场所看护队员分批安排上岗的21人,工资发放以实际上岗时间为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聘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中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报考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3.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齐全。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影响聘用的情形,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检查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932-5908021 )负责本次考试的监督工作。

本公告由市公安局政治部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政治部:0932-5908014

交警支队:0932-5908610

附件:

定西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留置场所看护队员岗位计划简表

定西市公安局

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6日

原标题:定西市公安局、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和留置场所看护队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brc.com.cn/upload_dir/fileupload/2/20211126/1637925392898/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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